逃避动植物检疫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29 14:08
一、概念 躲避动植物检疫罪(刑法第337条),是指违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则,躲避动植物检疫,引起严峻动植物疫情的行为。 二、违法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杂乱客体,它不只侵略了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准则,严峻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一起也破坏了农林牧渔业的正常出产。 我国是农业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根底,跟着改革开放、对外贸易经济的迅猛开展,为开展和扩展农业出产,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数量、种类也随之增多。可是,因为进境检疫作业没做好,部分进境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及其他检疫物带来的病虫害在我国传达延伸,给我国农业出产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带来严峻的损害。因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则,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应依法施行检疫;一起又规则,禁运动植物病源体(包含菌种、毒种)、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植物疫情盛行的国家或区域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尸身;土壤诸物迸境,发现此类制止迸境物的,作退回或许毁掉处理,等等。这些规则,对加强国家国境卫生检疫准则,避免动物盛行症、寄生虫病和植物风险性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等病虫害传人、传出国境,维护农业开展,开展对外贸易,都是必要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则,躲避动植物检疫,引起严峻动植物疫情的行为。详细表现在: 1、违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则的行为,这是构本钱罪的前提条件。《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对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进境、出境、过境、带着和邮递、运送及东西的详细检疫都做了详细的规则。1991年l0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经过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2条规则:“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送东西,按照本法规则施行检疫。”作为检疫的详细目标包含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送东西。所谓“动物”,是指养殖、野生的活动物,如禽、畜等;“动物产品”是来源于动物未经加工或许虽经加工但仍有或许传达疫病的产品,如生皮张、毛类、肉类等,所谓“植物”是指培养物、野生植物及其种子、种苗及其他繁衍资料等,植物产品是指来源于植物未经加工或许虽经加工但仍有或许传达病虫害的产品,所谓“其他检疫物”是指动物疫苗、血清、确诊液、动植物性抛弃液等。对这些物品的进出境有必要经报检或许依法办理检疫批阅手续,不然,便是违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则的行为。 躲避动植物检疫,便是未经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的答应私行进出境动植物。 2、有必要是引起了严峻动植物疫情的行为才构成违法,这是构本钱罪的本质要件。严峻动植物疫情,法令没有明确规则,一般认为是指如下几种状况:(1)引起的动植物疫情,难于管理,对农林牧渔业出产损害很大。(2)引起的动植物疫情,曩昔没有发作过,对农林牧渔业出产损害很大。(3)引起动植物疫情形成的实践经济损失巨大。 至于司法实践中详细科罪时怎么掌握严峻动植物疫情,有关司法机关应赶快作出司法解释。据此可知,躲避动植物检疫罪归于实害犯,也即只要引起了严峻动植物疫情,才干构成躲避动植物检疫罪。需求指出的是,严峻动植物疫情有必要是违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规则,躲避动植物检疫的行为所引起的。也便是说,躲避动植物检疫之行为与严峻动植物疫情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若短缺此种因果关系,则不能构成躲避动植物检疫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所以中国人,也可所以外国人。但主要是要求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他检疫物进出境、过境的货主或许其代理人、承运人或许押运人。动植物检疫机关作业人员严峻不担任任,不履行或许不认真履行动植物检疫准则,导致严峻动植物疫情发作的,以玩忽职守罪论处。 (四)片面要件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过错,即行为人对其躲避或回绝承受国境卫生检疫查看而引起严峻动植物疫情这一结果是出于过错,行为人躲避或回绝承受查看则是成心的,假如行为人对引起严峻动植物疫情的结果是明知的,则应是损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而不再以本罪论处。 三、处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则处分。 四、法条及司法解释 [刑法条文] 第三百三十七条违背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规则,躲避动植物检疫,引起严峻动植物疫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前款的规则处分。 [相关法令] 《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二条进出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送东西,按照本法规则施行检疫。 第五条国家制止下列各物进境: (一)动植物病原体(包含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 (二)动植物疫情盛行的国家和区域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三)动物尸身; (四)土壤。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发现有前款规则的制止进境物的,作退回或许毁掉处理。 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求引入本条第一款规则的制止进境物的,有必要事前提出申请,经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同意。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则的制止进境物的名录,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并发布。 第四十二条违背本法规则,引起严峻动植物疫情的,对比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则追查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