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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审判程序的特点是什么,开庭审判前要准备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5 00:24
一、简易审判程序的特色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庭审判,同一般程序之法庭审判比较,根本差异就在于其庭审程序的简化。
(一)简易程序法庭审判的特色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74条,第175条,第176条,和第177条的规则,简易程序法庭审判具有以下特色:
(1)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2)公诉案子检察人员能够出庭,也能够不出庭。
(3)法庭调查,法庭争辩程序简化。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则,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子,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讯问被告人,问询证人、判定人、出示依据、法庭争辩程序规则的约束。
(4)简易程序能够变更为第一审一般程序。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则:人民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依照本章第一节或第二节的规则从头审理。
(二)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庭审判程序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庭审判,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不再严厉遵从开庭、法庭调查、法庭争辩、被告人最终陈说、评议和宣判5个阶段;而是遵循简洁、灵敏的准则进行审理。依据刑事诉讼法175条、176条、177条的规则:在公诉人出庭的公诉案子中,被告人针对申述书指控的违法进行陈说和辩解,在自诉案子中,自诉人宣读申述书后,经审判长答应,原被告两边就能够相互争辩,因为案子现实清楚,依据充沛,法庭调查能够省掉,经两边陈说后,即时转入两边争辩,对有争议的现实和依据进行争辩后,法庭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终陈说定见。简易审理之后,作出判定。
(三)适用简易程序的办案期限刑事诉讼法第178条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子的期限,作出了清晰的规则,应当在受理后20日内审结,这比适用一般程序审理案子的期限要短一些,比较契合审判特色,一起,关于及时化解公民之间的对立,进步办案功率,节约人力、物力、财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含义。
二、开庭审判前要预备什么人民法院决议开庭审判后,为了确保法庭审判作业的顺利进行,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1条的规则和审判作业的实际需要,须做以下各项预备作业:
1.确认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47条的规则,人民法院适用一般程序审判第一审案子,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因而,决议开庭审判后,应首要确认合议庭组成人员。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子的合议庭,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许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子的合议庭,应当由审判员3至7人或许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到7人组成,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奇数。合议庭设审判长1人。审判长是活动的详细组织者和指挥者,由院长或许庭长指定审判员1人担任。人民陪审员不是专职审判员,不能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许庭长参与审判案子的时分,由他们自己担任审判长。合议庭审判刑事案子,在审判长掌管下进行,除在审判活动中的分工不同外,合议庭全体成员包含人民陪审员、审判长在合议庭中都具有平等的位置,合议庭成员依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准则决议案子的现实确定和法令适用。
2.将申述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并保证其辩解权的行使。人民法院应将人民检察院的申述书副本最迟在开庭10日前送达被告人,使被告人及早了解自己的被控罪名和有关状况,作好充沛行使辩解权的预备;人民法院应当奉告被告人延聘辩解人;关于被告人未托付辩解人的,必要时应当指定承当法令援助责任的律师为其供给辩解。
3.将开庭的时刻、地址在开庭3日曾经告诉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3条的规则,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子,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子外,人民检察院都应当派员到会法庭支撑公诉,因而,将开庭的时刻、地址在开庭3日曾经告诉人民检察院,有利于检察员做好出庭支撑公诉的预备。
4.传唤当事人,告诉辩解人、诉讼代理人、证人、判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告诉书最迟在开庭3日前送达。依据我国刑事诉讼规则,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到会法庭,参与法庭审理。
5.公开审判的案子,在开庭3日曾经发布案由、被告人名字、开庭时刻和地址。上述各项预备作业,都是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每一项活动直接触及诉讼能否顺利进行,关系到法庭审判的质量,乃至影响到判定的效能。因而,人民法院应当制造笔录,由审判长和书记员签名,附卷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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