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人员的补贴支付在相关政策上有什么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8 14:16【问题】
离退休人员的各种补助在管帐处理中作为管理费用列支,在税法上应作为福利费处理,请问相关的方针规则是什么?
【回答】
离退休人员假如参与社会统筹,企业再为这些人员付出的各种补助,按照规则,是不能在企业的费用中列支的。假如离退休人员没有参与社会统筹,企业为这些人员付出的上述费用,则可以作为企业福利费列支。
详细的方针依据为:依据《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三十五条规则:“企业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分或许省级人民政府规则的规模和规范为员工交纳的根本养老保险费、根本医疗保险费、赋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根本社会保险费和住宅公积金,准予扣除。企业为投资者或许员工付出的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务、税务主管部分规则的规模和规范内,准予扣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薪酬薪水及员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告诉》(国税函〔2009〕3号)文件及《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四十条规则的企业员工福利费,包含以下内容:(一)没有实施别离办社会功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分所发作的设备、设备和人员费用,包含员工食堂、员工澡堂、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分的设备、设备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分工作人员的薪酬薪水、社会保险费、住宅公积金、劳务费等。
对参与社会统筹的企业发作的上述费用,归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开销,不能在税前扣除,而对未参与社会统筹的企业发作的上述费用,依福利费的规则在税前扣除,这些准则旨在增强企业自觉参与社会统筹的认识,一起对合理的费用也应该答应企业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