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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需怎样缴纳增值税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2 08:29

一般纳税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规则应抵扣且现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依照17%税率征收增值税;假如税法规则购进该项固定资产答应抵扣,企业因为没有获得进项发票,或许其他原因,没有实践抵扣进项税额,以为企业是主动抛弃抵扣权,出售该项固定资产时,依照适用税率17%征收增值税等。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怎么交纳增值税呢?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品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方法征收增值税方针的告诉》(财税〔2009〕9号)规则,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出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征收增值税问题,财税〔2013〕37号文件没有新的规则。
下面经过一个实例来看一下小规模纳税人出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的管帐处理
例如,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13年2月购买一台出产设备103000元(含税),货款已付出,管帐上按10年核算折旧。因为技能原因,该设备不适用出产经营需求,于2013年8月将该设备出售,获得价款82400元(含税),货款已收到。那么该单位出售自己使用过的设备应该交纳多少增值税?
管帐处理如下:
1.2013年2月购买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设备 103000
贷:银行存款 103000
2.2013年3月至8月计提折旧时:
借:制造费用 5150
贷:累计折旧 5150(103000÷10÷12×6)。
3.2013年8月处置设备时:
借:银行存款 82400
贷:固定资产整理 80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600〔82400÷(1 3%)×2%〕
借:固定资产整理 97850
累计折旧 5150
贷:固定资产 103000
结转整理损益:
借:经营外开销 17050
贷:固定资产整理 17050
该单位出售自己使用过的设备应交纳增值税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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