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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条款可以撤销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0 00:57

网友发问:
我与前夫黄某两年前在婚姻挂号机关协议离婚,其签定的产业切割协议约好:两边婚后购买的坐落广州市荔湾区某处的房产一套归未成年的儿子。离婚几个月后,黄某又与别人成婚,并回绝将房屋产权过户给儿子,宣称要吊销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请问黄某是否能吊销赠与?
律师回答:
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8条的规则,“离婚协议中,关于产业切割的条款或许当事人因离婚就产业切割达到的协议,对男女两边均具有法令约束力。”假如一方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反悔,在挂号离婚后一年内可以提申述讼,法院通过检查,未发现签定协议时有诈骗、钳制景象的,一般不会支撑吊销赠与条款。
黄某未在离婚后一年内申述,已通过了除斥期间。不管签定离婚协议时是否具有诈骗、钳制景象,黄某均现已丧失了吊销权。张女士可要求黄某实行过户给儿子的责任,如黄某不实行,张女士可以申述到法院,恳求法院判定后请求强制执行。
日子遇到问题要是当事人不托付律师来进行辩解的话,本身的利益或许得不到保证。主张最好仍是托付律师来协助自己。究竟有律师在,可以最大程度的协助犯罪嫌疑人进行辩解,保护合法利益。日子中不免有个磕磕碰碰,这时候该怎么办?您是不是很需求咨询律师给予您正确的点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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