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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可以二次登记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5 23:48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矩,债款担保的方法是十分多的,包含确保人担保、典当担保和质押担保,而质押担保能够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力质押两种方法,那么股权质押能够二次挂号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股权质押可不能够二次挂号
股权质押是不能够二次挂号的,股权出质,是指出质人以其所具有的公司股权作为标的,经过缔结书面出质合同,将股权出质给质权人,用以担保债款实行和债务完成的行为。《物权法》规矩,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挂号时建立。根据上述规矩,股权出质挂号是质权的收效要件。未经挂号,质权并不当然建立。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股权出质方法》第五条规矩申请出质挂号的股权应当是依法能够转让和处置的股权。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矩,以证券挂号结算组织挂号的股权以外的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挂号,这儿的挂号包含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两种公司类型。
为确保质权完成,《物权法》一起规矩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洽谈赞同的在外。
现已质押的股权限制不得转让,不符合股权出质的根底条件,工商部门不能进行二次质押挂号。质权不同于典当权,其权力中心是对权力的占有,不能简略的用典当权的规矩来了解质权。质权人对出质的股份的分配盈利的收益权、物上代位权均是依托占有完成,一起股权价值改变较大,权力担保性较弱,这可能是《物权法》规划的最基本原因。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股权质押可不能够二次挂号”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物权法和担保法的规矩,股权质押的质权是以挂号开端收效的,所以股权质押现已挂号了,不能再次进行挂号。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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