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录音算不算证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9 23:03
打官司便是打根据,自己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撑,关键是看自己是否有满足的根据支撑。根据有必要是实在合法的,那么,打官司录音是不是根据呢?今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录音归于视听资料的一种,只需内容合法,没有损害到别人利益的,是能够作为根据运用的。
关于录音、视听根据的法令规则:
关于录音根据的效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根据的若干规则》第七十条规则:有其他根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法获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许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承认其证明力。
2002年4月1日起,跟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根据的若干规则》的施行,偷拍、偷录获得的根据开端走上了民事诉讼的舞台。许多人就此以为偷录偷拍就此走向合法化,这种知道其实是片面的。
根据该规则第六十八条,偷录偷拍要作为合法根据运用,有三种约束:一是不得损害别人合法权益,包含个人隐私以及个人的日子不受搅扰等;二是不得违背法令制止性规则。采纳暴力、钳制、非法拘禁、偷听等办法获得的根据,均不能作为诉讼根据运用。假如偷录、偷拍时没有违背上述规则,即为取证手法合法,所获得的视听资料就能够作为定案的根据。三是成心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偷录偷拍行为,也在制止之列。
合法的录音、视听根据应该具有的法令条件:
在诉讼实践中,要使录音、录像根据成为判定根据,有必要一起具有三个条件:
一是视听资料应该供给原始载体。当事人出示的录音、录像根据未被剪接、编排或许假造,前后衔接严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实在性和连贯性。
二是视听资料不能有疑点。法院在把录音、录像根据作为判案根据时,还要对录音、录像根据是否有疑点进行检查。假如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标明质疑,并提出满足的根据加以辩驳,那么该录音根据便失掉证明力。
三是还要充沛供给其他根据。关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根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法获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许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辩驳的相反根据的,人民法院应当承认其证明力。因而,为了进步胜诉率,除供给具有合法来历、无疑点的视听资料外,还要尽可能地供给其他根据资料,来添加视听资料的证明力。
别的,在采纳偷录的方法搜集自己所需的根据时,应当尽量选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挑选杂音搅扰少的当地录制。在偷录中,应先标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刻,并奇妙地引导或提示对方标明身份,以增强根据的可信程度。
录音归于视听资料的一种,只需内容合法,没有损害到别人利益的,是能够作为根据运用的。有其他根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法获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许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承认其证明力。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录音归于视听资料的一种,只需内容合法,没有损害到别人利益的,是能够作为根据运用的。
关于录音、视听根据的法令规则:
关于录音根据的效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根据的若干规则》第七十条规则:有其他根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法获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许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承认其证明力。
2002年4月1日起,跟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根据的若干规则》的施行,偷拍、偷录获得的根据开端走上了民事诉讼的舞台。许多人就此以为偷录偷拍就此走向合法化,这种知道其实是片面的。
根据该规则第六十八条,偷录偷拍要作为合法根据运用,有三种约束:一是不得损害别人合法权益,包含个人隐私以及个人的日子不受搅扰等;二是不得违背法令制止性规则。采纳暴力、钳制、非法拘禁、偷听等办法获得的根据,均不能作为诉讼根据运用。假如偷录、偷拍时没有违背上述规则,即为取证手法合法,所获得的视听资料就能够作为定案的根据。三是成心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偷录偷拍行为,也在制止之列。
合法的录音、视听根据应该具有的法令条件:
在诉讼实践中,要使录音、录像根据成为判定根据,有必要一起具有三个条件:
一是视听资料应该供给原始载体。当事人出示的录音、录像根据未被剪接、编排或许假造,前后衔接严密,内容未被篡改,具有客观实在性和连贯性。
二是视听资料不能有疑点。法院在把录音、录像根据作为判案根据时,还要对录音、录像根据是否有疑点进行检查。假如对方当事人对录音资料标明质疑,并提出满足的根据加以辩驳,那么该录音根据便失掉证明力。
三是还要充沛供给其他根据。关于一方当事人提出的“有其他根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法获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许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辩驳的相反根据的,人民法院应当承认其证明力。因而,为了进步胜诉率,除供给具有合法来历、无疑点的视听资料外,还要尽可能地供给其他根据资料,来添加视听资料的证明力。
别的,在采纳偷录的方法搜集自己所需的根据时,应当尽量选用先进的录制设备。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要尽量挑选杂音搅扰少的当地录制。在偷录中,应先标明自己的身份及录制时刻,并奇妙地引导或提示对方标明身份,以增强根据的可信程度。
录音归于视听资料的一种,只需内容合法,没有损害到别人利益的,是能够作为根据运用的。有其他根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法获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许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人民法院应当承认其证明力。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