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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确权过程中应该注意哪些法律知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0 08:19

全国人大农业与乡村委员会委员、我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在举办的“新常态布景下我国乡村展开与管理学术研讨会”上表明,中心1号文件提出用5年时刻基本完成乡村土地承揽经营权确权挂号颁证作业。现在在确权过程中呈现的几个法律问题应引起留意。
首要,乡村土地承揽经营权确权作业是在乡村土地准则革新顶层规划相对滞后的布景下展开的。有些当地土地确权后的承揽证在承揽期限一栏就写着“持久不变”几个字。可是“持久不变”的详细方针寓意、“持久不变”与农地二轮承揽之间的联系等问题,中心方针没有做出详细规则。
此外,农土确权还遭到现行法律规则的承揽期以及承揽期内承揽联系的限制。乡村土地承揽法第20条规则:“犁地的承揽期为三十年”。现在全国农地二轮承揽期一般是在2027-2028年到期,也便是现在间隔到期还有约13年。据调查了解,当时现已展开确权试点作业的乡村地区,遍及做法是沿用二轮承揽的承揽联系,确权挂号后,颁证的期限是到2027或2028年。
确权如要表现“持久不变”,必定与现行法律规则的承揽期以及承揽期内的承揽联系发生冲突。承揽期限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关心程度和预期必定不同。还剩50年承揽期或70年承揽期,农民群众的关心度和预期会有较大差异,这将直接影响他们参加确权作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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