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与偷税罪有什么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0 04:4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与偷税罪的差异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与偷税罪,二罪往行为方法上有些竞合之处、如涂抹单据,假造帐目等,尤其是行为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终究意图便是用来骗得(抵扣)国家税款,从实质上说是偷税。所以从这个视点看、二罪之间存在着手法与意图联系,即“虚开”只不过是偷税的手法之一,它们之间呈牵连犯联系、依照从一重处的准则,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罪科罪量刑;但“虚开”行为又不彻底容纳于偷税罪之中,“虚开”有着它自己的一套相对独立而又比较复杂的行为进程,只有当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以去抵扣税款时,才与偷税罪发生联系。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罪的建立并不必定以抵扣税款的呈现或实现为必定条件,只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到达法定数额(即便是没有抵扣),就可构成犯罪,“虚开”和“抵扣”,是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罪的两个选择性条件,因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得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罪与偷税罪之间的竞合仍是很有限的。从总的行为方法上看,二罪之间的差异也很明显,偷税是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使国家得不到应该得到的税款;而“虚开”是没有交税而假装交税,将国家现已得到的税款经过抵扣再骗回来。
延伸阅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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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得出口退税罪与偷税罪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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