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方无住所 可否暂住原配偶房屋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6 18:14
离婚后一方无居处 可否暂住原爱人房子
婚姻存续期间寓居的房子归于一方一切,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寓居为由,要求暂住的,依法律规则是能够的,但一般不超越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寓居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子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协助。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则:“离婚时,如一方日子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宅等个人产业中给予恰当协助。具体办法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二十七条规则:“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日子困难”,是指依托个人产业和离婚时分得的产业无法保持当地根本日子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归于日子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产业中的住宅对日子困难者进行协助的方式,能够是房子的寓居权或许房子的一切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产业切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四条规则:“婚姻存续期间寓居的房子归于一方一切,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寓居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撑,但一般不超越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寓居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子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协助。”
婚姻存续期间寓居的房子归于一方一切,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寓居为由,要求暂住的,依法律规则是能够的,但一般不超越两年。
无房一方租房寓居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子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协助。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则:“离婚时,如一方日子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宅等个人产业中给予恰当协助。具体办法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二十七条规则:“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日子困难”,是指依托个人产业和离婚时分得的产业无法保持当地根本日子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归于日子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产业中的住宅对日子困难者进行协助的方式,能够是房子的寓居权或许房子的一切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处理产业切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四条规则:“婚姻存续期间寓居的房子归于一方一切,另一方以离婚后无房寓居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据情予以支撑,但一般不超越两年。无房一方租房寓居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享有房子产权的一方可给予一次性经济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