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低保申请受理条件及所需材料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5 13:50为规范山西省城乡居民最低日子保证(以下简称低保)审阅批阅作业,根据国家、省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则,拟定山西省最低日子保证审阅批阅方法(试行)方法。
山西省最低日子保证审阅批阅方法(试行)节选:
第二章:资历条件
第四条户籍情况、家庭收入和家庭产业是确定低保目标的三个根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日子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规范,且家庭产业情况契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则条件的,能够请求低保。
第五条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居民,能够请求城市低保。持有农业户口的居民,能够请求乡村低保。撤销农业和非农业户口区分的区域,准则大将请求人户籍地点地为城镇且寓居超越必定时限、无承揽土地、不参与乡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作为请求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
第六条共同日子的家庭成员是指:户主及其爱人、未婚子女(包含户口已迁至就读院校且在校承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子女),但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独立日子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宗教教职人员和在监狱等场所内服刑的人员不计入共同日子的家庭成员。
第七条家庭收入是指共同日子的家庭成员在规则期限内的悉数可支配收入。
第八条家庭产业是指家庭成员具有的悉数动产和不动产。
山西省城乡居民最低日子保证请求受理条件、所需资料详解:
第三章:请求及受理
第九条请求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许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地点地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请求。
受请求人托付,村(居)民委员会能够代其向户籍地点地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请求及相关资料。
第十条请求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能够独自提出请求:
(一)日子困难损失劳动能力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独立日子三年以上(含三年)且日子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第十一条请求人或许其家庭成员的户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能够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在设区市行政区域内,请求人及其家庭成员常常寓居地与户籍地点地不一致的,请求人凭户籍地点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用最低日子保证的证明,持寓居证能够向常常寓居地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与请求人户籍类别相一致的低保请求;常常寓居地是指请求人脱离户籍地点地至请求时接连寓居一年以上的当地,但请求人住院就医的当地在外。
(二)户籍类别相同但家庭成员户口不在一同的家庭,应将户口迁移到一同后再提出请求。因特别原因无法将户口迁移到一同的,可选择在户主或许其主要家庭成员的户籍地点地提出请求,户籍不在请求地的其他家庭成员别离供给各自户籍地点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用低保的证明。
(三)共同日子的家庭成员别离持有非农业户口和农业户口的,由该家庭户主提出请求,家庭成员按户籍类别别离根据城市低保和乡村低保的条件进行审阅。
第十二条请求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实施以下责任:
(一)按规则提交相关资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产业情况,并签字承认。
(二)实施授权核对家庭经济情况的相关手续。
(三)许诺所供给的信息实在、完好。
第十条中所列目标需供给的其它相关证明资料,由县级民政部门结合实际做出详细规则。
第十三条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请求人或许其代理人提交的资料进行检查,资料完备的,予以受理;资料不完备的,应当一次性奉告请求人或许其代理人补齐一切规则资料。
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受理低保请求,乡村区域能够实施定时会集受理。
第十四条请求低保时,请求人与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有近亲属联系的,应当照实声明。
对已受理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请求,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进行独自挂号。
“低保经办人员”是指触及详细处理和分担低保受理、审阅(包含家庭经济情况查询)、批阅等事项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及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业人员。
“近亲属”包含爱人、爸爸妈妈、子女、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外孙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