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煤矿井下职工意外伤害保险制度试行办法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7 06:50晋政办发〔2004〕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安排:? 省煤炭工业局拟定的《山西省煤矿井下员工意外损伤稳妥制度试行方法》现已省人民政府赞同,现转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履行。?? 山西省煤矿井下员工意外损伤稳妥制度试行方法? 第一条 为保护煤矿井下员工合法权益,使其在井下作业遭受意外损伤后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涣散企业危险,促进企业安全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出产作业的决议》(国发〔2004〕2号)、《山西省煤矿安全出产监督处理规则》(省人民政府令第171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 煤矿井下作业员工意外损伤是指煤矿井下作业员工在井口(露天坑口)以下进行出产作业活动过程中,因遭受顶板、瓦斯、机电、运送、爆炸、火灾、水害及其他事端形成的人身直接损伤(不含职业病),并导致身体残疾或逝世的意外事端。? 第三条 煤矿井下员工意外损伤稳妥制度是工伤稳妥的弥补,煤矿企业应在参与工伤稳妥的基础上为煤矿井下员工这一特别劳作团体处理井下员工意外损伤稳妥,交纳稳妥费。 ? 山西省煤矿井下员工意外损伤稳妥制度由省煤炭工业局安排履行,受省劳作和社会保障厅事务辅导。? 第四条 意外损伤稳妥制度适用规模:山西省境内获得合法开采权的煤矿企业,包含国有要点煤矿、当地国有煤矿、城镇煤矿及不同经济类型的出产矿井以及获得同意立项的基建和技改矿井的悉数井下员工。? 树立煤矿井下员工意外损伤稳妥制度的准则:? (一)意外损伤稳妥制度实施低费额收缴,一致规范赔付;? (二)意外损伤稳妥实施煤矿企业统筹共济、合作自救。筹措费用实施一致处理、一致调剂;? (三)依照煤矿企业出产条件、工伤事端发作状况,实施不同费额和起浮费额,促进企业不断加大安全投入,进步安全处理水平,削减事端发作。? 第五条 意外损伤稳妥责任人是指契合第四条规则承当缴费责任的各类煤矿企业,稳妥责任人与本方法所称的“煤矿企业”归于同一概念。? 意外损伤稳妥的稳妥人是指经办此项事务作业的煤炭社会稳妥经办安排,即山西煤炭工业社会稳妥作业局(以下简称省煤炭社保局)。? 意外损伤稳妥的被稳妥人是指从事井下出产劳作的各类员工。? 第六条 作业岗位虽不固定在井下,但归于煤矿企业在册的处理等人员,下井作业期间也能够视为被稳妥人:? (一)处理人员下井行使职务作业的;? (二)专业技术人员下井进行科学试验、调查研讨、技术辅导的;? (三)领导指使下井完结特定作业任务的。? 第七条 稳妥责任人应当向省煤炭社保局处理意外损伤稳妥挂号。? 稳妥责任人请求挂号需交验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和出产许可证复印件,并供给煤炭工业劳作计算报表和参与工伤稳妥的相关的材料。? 第八条 稳妥责任人应当为被稳妥人挂号,挂号内容主要为:填写意外损伤稳妥挂号表,包含被稳妥人名字、年纪、身份证号码、作业岗位和劳作合同等内容。岗位固定在井下的员工应当进行单个挂号;归于第六条规则规模的员工应当进行团体挂号。? 第九条 已进行稳妥挂号的被稳妥人因为调集作业、停止劳作联系、逝世等原因脱离井下作业岗位后,稳妥责任人应及时对其进行刊出挂号,革除缴费责任。稳妥责任人为被稳妥人进行初始挂号后,但凡未进行刊出挂号的,视同接连挂号并实施缴费责任。? 第十条 稳妥责任人为被稳妥人挂号和缴费是意外损伤稳妥承认和稳妥给付的必要条件。? 第十一条 被稳妥人归于下列景象之一的,应当承以为井下意外损伤:? (一)从事井下出产作业遭受意外损伤的;? (二)收支矿井途中遭受意外损伤的;? (三)在井下遭受其它意外损伤的;? (四)归于第六条规则景象之一遭受意外损伤的。? 第十二条 被稳妥人因为下列景象之一致残或逝世的,不确认为意外损伤:? (一)因违法或许违背治安处理伤亡的;? (二)自杀或自残的;? (三)醉酒导致伤亡的;? (四)井下打斗伤亡的;? (五)稳妥责任人或被稳妥人的其他成心行为。? 第十三条 意外事端发作后,煤矿企业应对遭受损伤的员工进行及时救治,按工伤稳妥陈述程序规则在24小时内报省煤炭社保局。? 第十四条 承认意外损伤逝世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稳妥单或其它稳妥凭据;? (二)工伤确认决议;? (三)施救医院出具的逝世证明书;? (四)工亡员工及受益人户籍证明及身份证明;? (五)被稳妥人户籍(或暂住证)刊出证明。? 第十五条 承认意外损伤致残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稳妥单或其他稳妥凭据;? (二)《员工工伤证》或工伤确认决议;? (三)劳作能力鉴定结论;? (四)被稳妥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第十六条 被稳妥人在井下失踪的,其地点煤矿或许亲属应当向当地人民法院陈述,省煤炭社保局依据人民法院宣告逝世的法律文书确认意外损伤逝世。? 第十七条 意外损伤稳妥期为一年,自稳妥责任人为被稳妥人缴费并签发稳妥单的次日零时起至约好的停止日二十四时止。? 第十八条 意外损伤稳妥的缴费规范按不同类型煤矿企业的安全状况区别,井下员工缴费金额暂定为:国有要点煤矿120元/人/年;当地国有煤矿180元/人/年;城镇及其他类型煤矿240元/人/年。团体挂号人员缴费规范别离按上述规范的50%交纳。? 第十九条 意外损伤稳妥费每年交纳一次,稳妥责任人按稳妥确认之日起,将本企业井下员工本年度悉数应缴保费足额汇入省煤炭社保局开设的意外损伤稳妥费专户。企业交纳的稳妥费由煤矿企业安全出产资金中列支。? 第二十条 对发作意外损伤的员工,企业须按工伤稳妥申办程序及时处理有关手续,由省煤炭社保局按本方法有关规则将补偿费用直接发给伤残员工。意外损伤导致逝世的,补偿费用可发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第二十一条 意外损伤稳妥实施一次性补偿,逝世员工补偿每人3万元;伤残员工补偿规范按其致残等级以工亡员工补偿规范相应的份额确认,详细规范见下表: 意外损伤程度 补偿规范系数 补偿金额(元) 逝世 1 30000 一级 0.45 13500 二级 0.40 12000 三级 0.35 10500 四级 0.30 9000 五级 0.25 7500 六级 0.20 6000 七级 0.15 4500 八级 0.10 3000 九级 0.06 2000 十级 0.03 1000 第二十二条 意外损伤稳妥费按一致规则的缴费规范筹措,专户贮存,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完好。? 第二十三条 为了确保资金的安全与合理运用,意外损伤稳妥资金实施审计监督制度。? 对违背财经纪律,给意外损伤稳妥资金形成重大损失的单位担任人和直接责任者,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意外损伤稳妥事务由省煤炭社保局担任,其主要责任是:在省煤炭行政部门的领导下,经办意外损伤稳妥的悉数事务。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研讨拟定意外损伤稳妥的有关规章制度,测算煤矿企业井下意外损伤稳妥的征缴费额以及补偿规范,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履行;担任意外损伤稳妥费的收缴、付出处理作业;担任意外损伤稳妥专业人员的聘任、训练和事务查核,监督查看所属代理安排和代理人员的作业。? 第二十五条 对稳妥责任人交纳意外损伤稳妥费状况,归入省煤炭行政部门对企业年度作业目标责任制查核内容,并列入煤矿安全整治、煤矿安全督查规模。? 第二十六条 稳妥责任人或被稳妥人招摇撞骗躲避缴费责任或骗得稳妥补偿费用的,按有关规则予以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本试行方法从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