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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定罪量刑更趋“人性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3 05:59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经过刑法修正案(七)。令人重视的是,刑法进一步调整劫持罪的量刑规范,将法定刑的起刑点由10年有期徒刑降为5年有期徒刑;躲避交纳税款必定条件下可免于追查刑事责任。
这些弛刑趋势表现了我国宽严相济的刑事方针,表现了司法过程中的人性化,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完成安靖有序。
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七)在惩罚设置上恰当增加了层次,修改了相关条款:以勒索资产为意图劫持别人的,或许劫持别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许没收产业;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全国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在承受记者采访时表明:有些劫持情节或许比较细微,从轻处分在必定程度上有助于犯罪分子及早收手,中止其犯罪行为,一起,对受害者而言,也是一种维护。
刑法修正案(七)还规则,躲避交纳税款在必定条件下,可不予追查刑事责任。
陈忠林说:“这样做,一方面能够下降司法本钱,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遏止躲避交纳税款者想方设法地去隐秘、诈骗等行为,可谓一箭双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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