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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诉讼案件聘请律师合同如何制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8 16:14
【合同诉讼】非诉讼案子延聘律师合同(含托付书)
(以下简称甲方)因 需求处理律师见证事宜,现托付    (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进行见证,经两边协议,缔结下列托付见证事项,一起遵循实行。
一、乙方承受甲方托付,指使  律师为甲方的见证律师。
二、见证事项(内容):
1、 
2、
三、署理(见证)权限:在署理上述见证业务时,行使法律规则的权利。
四、乙方律师有必要认真地实行甲方托付见证业务,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如因故不能处理,乙方应指定其它律师顶替处理。
五、甲方有必要实在地向律师叙说案情或见证事项的具体要求,供给有关实在资料供见证律师检查。乙方承受托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招摇撞骗,资料虚伪,有权停止署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交还。
六、甲、乙两边洽谈,本见证事项甲方应向乙方交纳律师酬劳 元。
七、如一方要求改变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
八、本合同自两边签字(盖章)之日起建立,自甲方将第六条规则的律师酬劳悉数付清之时正式收效。有用期限,自签定之日起至本见证事宜完结时止。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两边各执一份,相同有用。
甲方(签章):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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