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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续定劳动合同通知范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0 09:42
公司已于2002年11月29日将劳动合同停止告诉书下发给您,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许当事人约好的劳动合同停止条件呈现,劳动合同即行停止”的规则,现经用人单位归纳鉴定,公司决议,不再与您续订劳动合同。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一、请您到所在单位收取《处理离公司手续告诉单》,并依据该告诉单上的要求及阐明处理停止劳动合同离公司手续,处理离公司手续时刻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办清每项手续后,必须由经办单位或经办人在告诉单上签章承认。处理手续时请各位员工带上以下证件:
身份证、员工合作稳妥优惠卡、计生证、独生证、工会证、劳确保、医疗证、借书证、居住证、工作证、厂徽、凡户口在玉柴的员工,还须带粮食供应本,如户口不在玉柴的请带身份证。
二、在办清停止劳动合同离公司手续后,请您到集司处理部人事室缴交《处理离公司手续告诉单》后收取“停止劳动合同员工日子补助费领款单”,凭该单到公司财务部出纳室收取日子补助费,属独立核算单位的请到本单位的财务室收取,处理本项手续的截止时刻为年月日。
三、按政府有关规则,停止劳动合同后您能够享用赋闲救济金,但须在公司下文停止劳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到玉林市劳动局处理赋闲挂号及收取赋闲救济金手续,逾期不办者职责自傲。处理赋闲挂号时,须自己亲身带着户口本、身份证、近期免冠1寸相片两张、公司下发的停止劳动合同文件。
四、以上各项工作因为您的原因逾期不办者,职责自傲。
特此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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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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