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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的形式有几种?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3 11:41
1、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则了遗言的五种法定方式,以及各种遗言方式应具有的方式要件:公证遗言、自书遗言、代书遗言、录音遗言和口头遗言。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则:“公证遗言由遗言人经公证机关处理。
自书遗言由遗言人亲笔书写,签名,注下一年、月、日。
代书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间一人代书,注下一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言人签名。
以录音方式立的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言人在危殆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言。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殆情况免除后,遗言人可以用书面或许录音方式立遗言的,所立的口头遗言无效。”
2、法令之所以严厉规则遗言的方式,规则其为要式法令行为,这首要是为了到达三个意图:
(1)保证遗言人的志愿表明是其自己实在意思表明;
(2)这些志愿是其作为临终志愿仔细准备好的;
(3)这些志愿是坚持完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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