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方法规劳务派遣合同必须具备哪些条款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3 13:56
劳务差遣单位与被差遣劳作者缔结的劳作合同,其必备条款除《劳作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则的一般劳作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外,还包含被差遣劳作者的用工单位以及差遣期限、作业岗位等状况。也就是说,劳务差遣单位与被差遣劳作者缔结的劳作合同的必备条款包含:
(一)用人单位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
(二)劳作者的名字、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许其他有用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作合同期限;
(四)作业内容和作业地址;
(五)作业时间和歇息度假;
(六)劳作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作保护、劳作条件和工作损害防护;
(九)法令、法规规则应当归入劳作合同的其他事项;
(十)被差遣劳作者的用工单位;
(十一)被差遣劳作者的差遣期限;
(十二)被差遣劳作者在用工单位的作业岗位。
(一)用人单位的称号、居处和法定代表人或许首要负责人;
(二)劳作者的名字、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许其他有用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作合同期限;
(四)作业内容和作业地址;
(五)作业时间和歇息度假;
(六)劳作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作保护、劳作条件和工作损害防护;
(九)法令、法规规则应当归入劳作合同的其他事项;
(十)被差遣劳作者的用工单位;
(十一)被差遣劳作者的差遣期限;
(十二)被差遣劳作者在用工单位的作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