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计量的会计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9 08:00
未一起满意原则规则的两个条件的非钱银性财物交流,即
(1)该项交流具有商业本质;
(2)换入财物或换出财物的公允价值可以可靠地计量。应当以换出财物的账面价值和为换入财物应付出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财物的本钱,不承认损益。
(一)换入财物入账价值的确认
1、不触及补价的状况
换入财物本钱=换出财物账面价值 换出财物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财物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付出的应计入换入财物本钱的相关税费
2、触及补价的状况
(1)付出补价
换入财物本钱=换出财物账面价值 换出财物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财物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付出的应计入换入财物本钱的相关税费 付出的补价
(2)收到补价
换入财物本钱=换出财物账面价值 换出财物增值税销项税额-换入财物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付出的应计入换入财物本钱的相关税费-收到的补价
(二)相关税费的处理
1、与换出财物有关的相关税费与出售财物相关税费的管帐处理相同,如换出固定财物付出的整理费用、换出不动产应交的经营税计入经营外出入,换出出资性房地产应交的经营税计入经营税金及附加等。
2、与换入财物有关的相关税费与购入财物相关税费的管帐处理相同,如换入财物的运费和保险费计入换入财物的本钱等。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