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银行的分红是否属于居民企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8 22:30网友发问:
获得银行的分红是否归于居民企业股息、盈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律师回答: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二十六条规则:“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
(二)契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盈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我国境内建立组织、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该组织、场所有实践联络的股息、盈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八十三条规则:“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契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盈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获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盈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接连持有居民企业揭露发行并上市流转的股票缺乏12个月获得的投资收益。”
因而,获得的银行分红应契合上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股息、盈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的规则,可计入免税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