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交强险责任限额知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7 23:34

交强险”或许许多人都听说过,但未必知道怎么适用它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交强险”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职责强制稳妥”。详细怎么适用,在什么状况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对此规则得很清楚。《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则:“机动车发作交通事故形成人身伤亡、产业丢失的,由稳妥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稳妥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问题就在于《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则的“职责限额”是多少,怎么确认?对这一问题,我国保监会给出了详细的规则。
我国保监会2008年1月11日发布,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交强险职责限额调整计划规则:
1、被稳妥机动车在路途交通事故中有职责的补偿限额为:逝世伤残补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补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产业丢失补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被稳妥机动车在路途交通事故中无职责的补偿限额为:逝世伤残补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补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产业丢失补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据此可知《计划》采纳排列各项补偿限额方法,即别离规则逝世伤残补偿限额、医疗费用补偿限额和产业丢失补偿限额。
但问题的要害也就在于怎么了解并适用保监会给出的这个最高职责限额计划。是依状况别离适用各单项补偿限额?仍是适用最高补偿限额(即逝世伤残补偿限额 医疗费用补偿限额 产业丢失补偿限额的总和)?各方说法不一。我国保监会发布的交强险职责限额计划也的确简单引人误解,一般人都很简单以为是按各分项限额补偿的。在实务中,稳妥公司也通常是根据保监会的这一计划制造稳妥合同和为自己辩解的法律根据,他们以为:在交强险稳妥期限内发作交通事故的,稳妥公司依各分项补偿限额补偿,超过火项补偿限额的部分,稳妥公司不予补偿。稳妥公司的辩解看起来有必定的法律根据,但其实不然。
首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并没有规则稳妥公司在各单项稳妥职责范围内予以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全法》规则:“机动车发作交通事故形成人身伤亡、产业丢失的,由稳妥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稳妥职责限额范围内予以补偿。”
其次,保监会发布的交强险职责限额调整计划中尽管依然选用单列各项职责限额的方法,但并没有规则稳妥公司按各项职责限额赔付。实际上,稳妥公司之所以这样规则,是为了将补偿职责限额更为清晰化、详细化。
实务中,法院也是采纳最高职责限额(行将逝世伤残补偿限额、医疗费用补偿限额、产业丢失补偿限额相加得出最高职责限额)的方法判定稳妥公司赔付相关丢失,而不区别医疗费用、逝世残疾补偿、产业丢失等分项限额,这也是契合最大化维护受害人利益、尽量减轻投保人担负的相关立法精力的。
(作者:蒋德春 作者单位:广西田林县人民法院)
来历:听讼网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