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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3 09:47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核算规范是什么?
你知道什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吗?你了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怎么核算的吗?关于遭受工伤的员工而言,这是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联系着本身可以取得多少的补偿。下面,听讼网小编为你简略介绍一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2款规则:“由用人单位付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工作补助金。详细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则。”根据上述规则,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工作补助金补偿金额的核算没有全国通行的规范,须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详细规则履行。在各地区暂无规则的景象下,可参照《不合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补偿方法》中对一次性补偿所作出的规则。
一、公式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工作补助金=补偿基数×月数
补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
二、一至四级
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员工要保存劳作联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用伤残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工作补助金的问题。
法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则)。
三、五至六级
五级35个月、6级30个月。
条件之一:①经工伤员工自己提出,员工与用人单位免除或停止劳作联系的。
②用人单位根据《劳作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则免除劳作联系的。
③用人单位依法破产、闭幕的。
付出职责:工伤员工所在单位。
法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二款(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则)。
四、七至十级
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
条件之一:①劳作合同期满停止;②工伤员工自己提出免除劳作合同;③用人单位根据《劳作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则免除劳作联系的;④用人单位依法破产、闭幕的。
付出职责:工伤员工所在单位。
法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则)。
工伤员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越5年(含5年)的,应当付出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工作补助金。缺乏5年的工伤员工到达退休年龄或处理退休手续的,不享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工作补助金。
因为我国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没有全国性的规范,因此在详细核算某个工伤员工的补偿时须参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详细规则履行,可是核算公式则是不变的,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工作补助金=补偿基数×月数。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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