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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发生火灾该由房东还是租客担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14 17:31

大多数租借房是老旧房子,这些租借房存在着许多的安全危险。近几年全国发作了许多租借房火灾事例,电气设备老化、电路短路、燃气走漏等原因往往极易引发火灾。那么,由此导致的火灾事端的丢失由谁担任往往成为引起胶葛的源头。租借房发作火灾该由房东仍是租客担责呢?本文通过几个租借房火灾事例解析到底是谁担担任任。
租借房火灾事例一:租客负悉数职责
李某租住了王先生的房子,租住期间运用大功率电器导致保险丝熔断,尔后李某运用铜丝替代保险丝持续运用大功率电器,终究导致火灾的发作,大伙延伸至街坊家中,致使家具和家电悉数焚毁。该案法院审理以为,李某在租借房子时,应对租房子妥善运用,安全运用电路,以防止自己的产业和他人产业的危害。房子运用人李某用铜丝替换了保险丝,使保险丝无法起维护效果,其是导致电线短路引起火灾的首要原因,应对街坊的产业受损承当悉数补偿职责。
租借房火灾事例二:租客负首要职责,房东负连带职责
某房东把房子租给他人住,租客租住期间房子着火,火灾导致租客和街坊丢失惨重。经查明失火是由租客烧饭引起,但房东在阳台上堆有很多纸盒等易燃物品,然后加快了火势延伸,并焚毁了街坊的产业。通过两审法院终究判定,房东承当20%的过错职责,租客承当80%职责。
租借房火灾事例三:房东负悉数职责
刘先生租借了张先生一间房,而在刘先生上班时,家中突发大火,不只将自己的物品烧坏,还连累了街坊。消防部分通过查询后确定火灾由线路老化引起的,法院也根据火灾确定书判定房东张先生对火灾形成的丢失承当补偿职责。两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在房子承租期间房子的查看修理由谁担任,那么可天然视为由房子租借人,即张先生担任。根据《产品房子租借办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租借人应当定时对房子进行查看修理,使房子处于正常的可运用状况,因没有及时修理房子而形成的任何人身损伤和产业丢失,租借人应承当补偿职责。
租借房火灾职责怎么确定
法院在审理此类租借房火灾案子时一般根据消防部分的《火灾事端确定书》确定职责。起火原因无法查明的,应当确定租客没有尽到妥善保管的职责,并对火灾给其他人形成的丢失进行补偿。别的相关法律规定,房子租借期间发作火灾等突发事端时,一般情况下应由租客承当悉数职责,租客是房子首要运用者,应该安全运用房子,防止火灾发作。但作为租借人,应当清晰奉告承租人租借屋及隶属设备的年份、或许存在的缺点和危险,有职责进行完善和修理,尽物权人职责,假如租借人没有尽到安全补葺的职责,因输电线路老化而引起火灾,形成承租人产业丢失的,就由租借人承当补偿职责。假如房子自身存在安全危险,或不契合租借条件的,那么房东也需承当相应的连带职责。
总结:
上面三个租借房火灾事例很好的剖析了租借两边的职责问题。作为房东,在租房子给承租人前,有必要对租借房子内的消防设备、器件进行日常办理,假如租借房子要改动运用功用和结构的,应当契合消防安全要求,发现火灾危险及时消除或许告诉承租人消除。承租人也要安全运用房子,发现危险及时消除。为防止胶葛,租借两边能够在租房合同中写明两边的职责,入住前仔细查看相关设备的安全,做好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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