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案件中伤情鉴定什么时候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9 23:52
故意损伤案子的伤情判定是断定案子是归于民事纠纷仍是刑事案子的要害,那么故意损伤案子中伤情判定什么时分做?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是怎么规则的?下文听讼小编为咱们整理了这方面的常识,欢迎阅览!
故意损伤案子中伤情判定什么时分做
依据具体情况决议什么时分做判定
网友咨询:
我母亲被街坊王某打伤,咱们报案后,王某逃逸。在做伤情判定的时分,经判定人员仔细检查和问询,判定人员决议再等两个月进行判定,理由是能够断定是重伤,届时判定更有法律效力,请问这样能够吗?
律师回复:
公安机关处理损伤案子规则第十九条规则:“依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人身伤情判定规范和被害人其时的伤情及医院确诊证明,具有即时进行伤情判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判定安排应当在受托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判定定见,并在3日内出具判定文书。对伤情比较杂乱,不具有即时进行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托付之日起7日内提出判定定见并出具判定文书。对影响安排、器官功用或许伤情杂乱,一时难以进行判定的,待伤情安稳后及时提出判定定见,并出具判定文书。”所以,要依据你母亲的具体情况来做判定。
故意损伤案子中伤情判定什么时分做
依据具体情况决议什么时分做判定
网友咨询:
我母亲被街坊王某打伤,咱们报案后,王某逃逸。在做伤情判定的时分,经判定人员仔细检查和问询,判定人员决议再等两个月进行判定,理由是能够断定是重伤,届时判定更有法律效力,请问这样能够吗?
律师回复:
公安机关处理损伤案子规则第十九条规则:“依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人身伤情判定规范和被害人其时的伤情及医院确诊证明,具有即时进行伤情判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判定安排应当在受托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判定定见,并在3日内出具判定文书。对伤情比较杂乱,不具有即时进行判定条件的,应当在受托付之日起7日内提出判定定见并出具判定文书。对影响安排、器官功用或许伤情杂乱,一时难以进行判定的,待伤情安稳后及时提出判定定见,并出具判定文书。”所以,要依据你母亲的具体情况来做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