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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婚前无偿转让股权给他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4 22:01

法制晚报12月11日报导 对许多读者来说,案子的判定或许比较好了解,但对律师承办案子的进程还比较生疏。其实律师办每一个案子,都或许是个精彩的故事。从今天起,咱们将不定时约请京城各个范畴的闻名律师,为读者叙述他们处理的典型事例。经过了解他们的办案进程,展现更多的法令知识,给读者供给更多的法令协助。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令委员会副主任米良渝律师,常年致力于婚姻家事法令的研讨和律师署理事务。被问到近些年婚姻家庭类案子的变迁,米律师尤为感叹的是,离婚产业搬运现已成恶疾。米律师向记者叙述了一个其署理的较为典型的离婚产业搬运的案子。米良渝律师,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市律师协会婚姻与家庭法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宣扬联络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律师》杂志修改委员会委员。2004年法国留学归国。结业于法国艾克斯-马赛三大(UniversitéAix-Marseille3),获欧盟商法硕士学位。婚姻故事第一次申述离婚称因爱情不好老公申述离婚案子的当事人是某电视台著名女主持人韩青。2008年7月份,刘亦刚现已第一次向韩青提起了离婚诉讼,其时他们的孩子刚刚两岁半,刘亦刚的离婚诉状十分简略,理由便是爱情不好,常有口角,遂提起离婚诉讼。韩青作为闻名电视主持人,刚刚在传媒业作业得有所起色,考虑到自己的公众形象,更重要的是这段婚姻对她来说来之不易,她更想和老公互相镇定一下,所以没有赞同老公的离婚诉讼。终究法院说服了刘亦刚吊销了这次离婚诉讼。离婚申述被吊销后价值3000万元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可就在刘亦刚吊销离婚诉讼之后大约五个多月时,韩青在家里偶尔发现了老公名下公司的工商改变挂号托付书。老公与他人出资成立了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司运营得很兴旺。运营一贯顺畅的公司有什么事项需求改变呢韩青怀着不解的心境,托付律师查询了这次工商改变事项。本来这次工商改变触及股东改变,股东改变不是他人,便是老公自己。老公将自己名下3000万元的股权经过零对价的方法无偿转让给了第三人,而这个第三人不是他人,便是老公从前的同学郭松。第2次申述离婚改变股权15天后老公再次要求离婚韩青拿着这份股权转让协议,找到了米律师。米律师凭仗常年从事婚姻家庭法令事务的专业敏感性,第一个问题就直奔主题,“韩青,假如你老公再次向你提起离婚诉讼,你赞同吗”“我赞同。”韩青一挥而就地说。米律师解说说:“从你老公的这份股权转让协议上看,又根据我的经历判别,他在为第2次离婚诉讼做准备。”公然,在继刘亦刚第一次吊销离婚诉讼之日起算的第六个月零八天的时间,一起也是在股权改变挂号后的第15地利,韩青收到了老公第2次离婚的要求,并称将在满半年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可见,刘亦刚经过了周密计划,在第一次、第2次离婚诉讼之间,将其名下公司股权进行了搬运,并处理了工商改变挂号手续。从而在离婚诉讼中躲避对其名下产业的切割。男主人公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41岁女主人公电视主持人,33岁律师办案先立股权胶葛案后间断离婚诉讼米良渝律师接受了韩青的托付,而这时,离刘亦刚有权提起第2次离婚诉讼只是还有五地利刻,由于米律师坚信,时间将意味着胜败。而这五地利刻中,不光要对股权转让胶葛提申述讼,还要收集相关股权转让非好心进行的根据。更重要的是,怎样才能让离婚诉讼的审理阻滞下来,等候股权转让胶葛的成果真相大白呢米律师敏捷反响拟定诉讼计划。由于时间急迫,米律师将其专业律师团队兵分两路,一路律师,作为韩青的署理人,向刘亦刚及郭松,即股权的受让人,提起股权转让合同胶葛的诉讼,恳求承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就在律师向法院提交诉讼资料的一起,韩青收到了离婚诉讼的传票。米律师则安排另一路律师,相同作为韩青署理人,应诉离婚诉讼案子,要求法院间断对该离婚案子的审理,理由便是,本案有必要以另一案的审理成果为根据,而另一案的股权转让胶葛业已立案,没有审结。律师提交要害根据证明股权转让非好心股权转让胶葛案子中,米良渝律师首要面对的是《公司法》法令妨碍,由于《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则:“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能够彼此转让其悉数或许部分股权。”而此次刘亦刚名下的股权转让既契合《公司法》的规则,又契合该房产地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规则。而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也挂号了此次改变行为。而这一点也是被告律师首战之地的辩论定见。不光如此,主审法官也特别向米律师问道:“你们申述的法令根据是什么是《公司法》仍是《婚姻法》”米律师凭仗多年从事《公司法》、《婚姻法》交错范畴的法令事务研讨和署理的经历,深知法官这句话的重量和含义。米律师坚定地说:“我的根据是《婚姻法》、《物权法》还有《民法通则》”。米律师深知,法令根据的建立还远远不够,还要有现实资料与根据头绪的提交。米律师所以向法庭提交了一系列要害根据。其间包含郭松参与韩青与刘亦刚婚宴的现场录像;郭松作为刘亦刚同学,又是现在搭档,与其联系密切。郭松明知刘亦刚与韩青爱情恶化,还零对价无偿受让股权这一系列现实形成了股权转让非好心获得的根据链。法院确定所提交根据离婚诉讼案被间断法院终究确定了上述根据。法院以为,郭松曾是刘亦刚的同学,现与刘亦刚系搭档联系,并曾是同一公司股东。根据两边的密切联系,所以郭松在与刘亦刚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前,应明知刘亦刚与韩青之间夫妻联系恶化的现实。在郭松明知上述现实情况下,仍与刘亦刚签定股权转让协议,足以证明刘亦刚、郭松在协议订立时的片面状况并非好心,归于歹意搬运产业的行为。而且郭松在庭审中亦认可其没有付出相应对价,故郭松受让刘亦刚股权的行为,不能构成好心获得。根据《婚姻法》、《物权法》和《民法通则》,承认了本次股权转让行为无效。“当咱们拿到这份胜诉的判定后,几乎是同一时间,离婚诉讼的案子,也得到了间断诉讼的裁决。”米律师说。搬运的股权被追回受害方获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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