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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职工提取公积金要符合哪些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15 17:01

听讼网小编介绍,员工契合什么条件,能够提取自己的住宅公积金?具体条件如下:
(一)购买、缔造、翻建、大修自住住宅的(购买仅指产权自有的自住住宅);
(二)归还产权自有的住宅贷款本息的;
(三)租借住宅自住的;
(四)离休、退休(退职)的;
(五)彻底或部分损失劳作能力,且与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六)本市户口员工与所在单位停止劳作联系后,未从头工作满5年或许男性年满50周岁、女人年满45周岁的;
(七)员工与所在单位免除劳作联系后发作购房或住宅按揭行为的;
(八)非本市户口员工与所在单位停止劳作联系的;
(九)享用乡镇最低日子保证的;
(十)出国、出境久居的;
(十一)员工逝世或被宣告逝世的。
浙江省直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
问:住宅公积金的提取方法是怎样的?
答:住宅公积金一般以银行定活两便存单的方法提取。经审阅契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省直单位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提取证明,员工或单位经办人凭提取证明向指定银行签收银行定活两便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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