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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医疗费的确定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5 23:19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危害之后承受医学上的查看、医治与康复训练所有必要开销的费用。
《人身危害补偿解说》第19条规则:医疗费依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据,结合病历和确诊证明等相关依据确认。补偿义务人对医治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贰言的,应当承当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补偿数额,依照一审法庭争辩完结前实践发作的数额确认。器官功用康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恰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医治费,补偿权利人能够待实践发作后另行申述。但依据医疗证明或许鉴定结论确认必定发作的费用,能够与现已发作的医疗费同时予以补偿。
《人身危害补偿解说》在医药费等详细丢失上采纳差额补偿方法,实践开销多少即补偿多少的准则。对后续医治费采纳定型化补偿的规范。后续医治费是指“对危害经医治后体征固定而留传功用障碍确需再次医治的或伤情没有康复需二次所需求的费用”。定型化补偿不考虑详细受害人个人财产丢失的算术差额,而是危害补偿的社会稳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动身,为危害确认固定规范的补偿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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