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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异议法定期限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4 17:46
在法院进行判定判定之后往往就会有履行的程序了。在履行期间被履行人和好坏关系人是能够提出贰言的。在履行的时分履行贰言的期限是多久呢?我国法令对此是怎样规则的呢?今日听讼网小编就给我们具体介绍下。
履行贰言法定期限
法令只规则提出的期限:1、对违法履行行为提出贰言的,应当在履行程序完结前提出;
2、对履行标的提出贰言的,应当在该履行标的履行结束前提出。
有关法令规则:
《最高法院关于履行贰言、复议的司法解释》
第六条当事人、好坏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则提出贰言的,应当在履行程序完结之前提出,但对完结履行办法提出贰言的在外。案外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则提出贰言的,应当在贰言指向的履行标的履行完结之前提出;履行标的由当事人受让的,应当在履行程序完结之前提出。
履行贰言简介
履行贰言指履行过程中,案外人对履行标的提出书面贰言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贰言之日起十五日内检查,理由建立的,裁决间断对该标的的履行,理由不建立的,裁决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决不服,以为原判定、裁决过错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与原判定、裁决无关的,能够自裁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诉讼法中:履行贰言,是指在履行过程中,案外人对履行标的提出不同的定见,并建议实体权力。在履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履行贰言,意图是扫除对履行标的的强制履行,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
根由:当事人、好坏关系人以为履行行为违背法令规则的,能够向担任履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贰言。当事人、好坏关系人提出书面贰言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贰言之日起十五日内检查,理由建立的,裁决吊销或许改正;理由不建立的,裁决驳回。当事人、好坏关系人对裁决不服的,能够自裁决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请求复议。
在履行过程中,案外人对履行标的提出贰言的,履行员应当按法定程序进行检查。理由不建立的,予以驳回;理由建立的,由院长同意间断履行。如发现判定、裁决确有过错,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除案外人可对履行标的提出贰言外,履行员在履行本院或上级法院的判定、裁决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过错的应提出书面定见,报请院长检查处理或经院长同意,函请上级法院同意。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给我们介绍的有关常识。其实这种履行贰言仍是比较惯例的一种贰言了。它的提出都是会影响到最后的履行成果的,所以说在实践中也是很稳重的。我们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话能够来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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