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7 00:46常常有用户来问听讼网小编,上海购买首套房选用外资银行纯商贷,爱人怎么运用公积金?为此小编给我们答复一下:
1、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宅的个人及其爱人、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宅公积金借款,无提取住宅公积金偿还借款托付的,能够请求提取其公积金账户余额。购房提取需在所购住宅的房地产权证发证之日起六个月内处理,且购房请求提取爱人、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住宅公积金的,应一次性会集处理提取手续。
2、购买本市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宅,无住宅公积金债款、无提取住宅公积金偿还借款托付,且您的借款银行是未与市公积金中心签定《住宅公积金个人购房担保借款事务托付协作协议》的商业银行,那么能够凭以下相关证明资料按月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事务受理网点处理提取住宅公积金偿还个人住宅借款手续。
(一)身份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自己处理的供给身份证;
2、托付处理的:
(1)受托人是托付人爱人或直系血亲的需供给托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能够证明托付人和受托人联系的资料,托付人出具的托付书;
(2)受托人非托付人爱人或直系血亲的需供给托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托付书;
(二)提取原因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1、提取人与主贷人的联系证明;
2、购房合同、所购住宅的房地产权证(所购住宅为期房的供给预告登记证)、购房发票;
3、借款合同;
4、请求提取月份的个人住宅借款还款凭据;
(三)其他证明资料
请求人住宅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出具的《上海市住宅公积金提取证明》
注:购房请求提取爱人、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住宅公积金的,应一次性会集处理提取手续。
公积金计算器: 相关阅览:
一、上海市公积金借款的请求条件:
1、具有乡镇常住户口;
2、请求借款前6个月接连正常缴存住宅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没有还清的住宅公积金债款。
二、公积金借款份额:
购买首套自住宅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宅公积金借款首付款份额不低于20%;购买首套自住宅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宅公积金借款首付款份额不低于30%; 为改进寓居条件购买第二套住宅的家庭,住宅公积金借款首付款份额不低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