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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担保一定要抵押物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7 13:29
在生活中都会遇到比较紧迫的事需求借款,有时还会为朋友做担保人。而担保,是指在假贷、生意、货物运送、加工承包等经济活动中,债款人为确保其债款完成的,要求债款人向债款人供给担保的合同。可是当你决定给他人做担保时是否会有这样或那样的疑问呢? 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一、借款担保必定要典当物吗
依据法令规则,担保有五种方法,即确保、典当、质押、留置、定金。
1、确保。确保是指确保人和债款人约好,当债款人不实行债款时,由确保人按照约好实行主合同的职责或许承当职责的行为。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后,享有向主债款人恳求归还的权力。其实践清偿额大于主债款的,确保人只能在首要债款范围内对债款人行使追偿权。确保人求偿权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从确保人承当确保职责结束之日起算。确保人对债款人不享有恳求给付的权力。其权力首要为抗辩权和抵销权。
2、典当。典当是指债款人或许第三人不搬运典当产业的占有,将典当产业作为债款的担保。当债款人不实行债款时,债款人有权按照担保法的规则以典当产业折价或许以拍卖、变卖该产业的价款优先受偿。
3、质押。质押是指债款人或许第三人将其动产移送债款人占有,或许将其产业权力交由债款人操控,将该动产或许产业权力作为债款的担保。债款人不实行债款时,债款人有权按照担保法的规则以该动产或许产业权力折价,或许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许产业权力的价款优先受偿。
4、留置。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送合同、加工承包合同中,债款人按照合同约好占有债款人的动产,债款人不按照合同约好的期限实行债款的,债款人有权按照担保法规则留置该产业,以该产业折价或许以拍卖、变卖该产业的价款优先受偿。
5、定金。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实行,预先付出另一方必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款人实行债款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许回收。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实行合同约好的债款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实行合同约好的债款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需求事项
1、当事人在为合法的债款供给担保时,只能供给以上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创设新的担保方式。
2、五种担保方式所发生的法令作用有以下差异:确保发生的权力为债款,不具有优先受偿性;定金发生的权力也是债款,相同不具有优先受偿性;典当、留置、质押获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力。
经过上述咱们了解,关于“担保必定要典当物吗”担保的方式并非单一,所以担保并不必定需求典当物。担保人能够依据自己的实践状况能够从中进行挑选,可是需求我们在担保中留意一些事项,防止不必要的胶葛。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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