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配偶失踪要求离婚,登记机关会受理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5 12:15
自然人失踪往往是指自然人下落不明的状况,在这种状况下,作为现已失踪多时的自然人的爱人,或许会由于长期的别离,而导致夫妻之间爱情越来越单薄,以至于最终呈现决裂,发生离婚的主意。那么,就由此发生了一个问题,因爱人失踪要求离婚,挂号机关会受理吗?诉讼离婚的请求程序又是什么?其间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一、爱人失踪的状况下,离婚挂号机关是否受理离婚
婚姻当事人一方因爱人失踪,存亡不明,形成婚姻关系名存实亡的,婚姻当事人请求离婚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处理,婚姻挂号机关不能受理。由于,婚姻挂号机关受理的是男女两边自愿的离婚,一方当事人失踪的,婚姻挂号机关无法检查两边当事人是否归于自愿离婚,对这类离婚请求,婚姻挂号机关不予受理。
二、诉讼离婚请求程序
只要一方要求离婚的在《婚姻法》第25条第1款规则:“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依据这一规则,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可用两种方法处理:
(一)是调停
调停是指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底层调停安排对一方要求离婚的胶葛进行调停。这些单位在调停时,应尽量促进夫妻爱情和洽。假如爱情确已决裂真实没有办法和洽的,不要强制调停和洽。假如达到离婚协议,两边当事人必须到婚姻挂号机关请求收取离婚证书,不然,没有法律效力。
(二)是申述
调停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一方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首要进行调停,这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的必经程序,然后依据不同状况作出处理:
(1)准予离婚。夫妻爱情确已决裂,又无和洽的或许,且人民法院调停无效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定。
(2)不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对案子审理后,以为夫妻两边爱情没有彻底决裂,但调停无效的,可作出不予离婚的判定。
(3)发给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夫妻爱情确已决裂,又无和洽或许,经调停达到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制造调停协议书发给两边当事人。调停书与判定书有平等法律效力。
对人民法院判定不服的,当事人能够在接到判定书的第二天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若爱人由于失踪而下落不明多年,一方想要离婚的,也能够向法院请求宣告爱人逝世,在法院作出宣告逝世的判定之后,夫妻两边的婚姻关系会主动免除,一方能够享有再婚的权力。假如对宣告失踪或是宣告逝世有什么问题要了解,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一、爱人失踪的状况下,离婚挂号机关是否受理离婚
婚姻当事人一方因爱人失踪,存亡不明,形成婚姻关系名存实亡的,婚姻当事人请求离婚的,应当由人民法院处理,婚姻挂号机关不能受理。由于,婚姻挂号机关受理的是男女两边自愿的离婚,一方当事人失踪的,婚姻挂号机关无法检查两边当事人是否归于自愿离婚,对这类离婚请求,婚姻挂号机关不予受理。
二、诉讼离婚请求程序
只要一方要求离婚的在《婚姻法》第25条第1款规则:“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停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依据这一规则,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可用两种方法处理:
(一)是调停
调停是指当事人所在单位、群众团体、底层调停安排对一方要求离婚的胶葛进行调停。这些单位在调停时,应尽量促进夫妻爱情和洽。假如爱情确已决裂真实没有办法和洽的,不要强制调停和洽。假如达到离婚协议,两边当事人必须到婚姻挂号机关请求收取离婚证书,不然,没有法律效力。
(二)是申述
调停不是离婚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一方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述。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首要进行调停,这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的必经程序,然后依据不同状况作出处理:
(1)准予离婚。夫妻爱情确已决裂,又无和洽的或许,且人民法院调停无效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定。
(2)不准予离婚。人民法院对案子审理后,以为夫妻两边爱情没有彻底决裂,但调停无效的,可作出不予离婚的判定。
(3)发给离婚协议书。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夫妻爱情确已决裂,又无和洽或许,经调停达到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制造调停协议书发给两边当事人。调停书与判定书有平等法律效力。
对人民法院判定不服的,当事人能够在接到判定书的第二天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若爱人由于失踪而下落不明多年,一方想要离婚的,也能够向法院请求宣告爱人逝世,在法院作出宣告逝世的判定之后,夫妻两边的婚姻关系会主动免除,一方能够享有再婚的权力。假如对宣告失踪或是宣告逝世有什么问题要了解,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