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定额备用金制度下报销备用金时如何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5 05:47非定额备用金是指单位对非常常运用备用金的内部各部门或工作人员,依据每次事务所需备用金的数额填制告贷凭据,向出纳员预借现金,运用后凭发票等原始凭据一次性到财务部门报销,多退少补,一次结清,下次再用时从头处理领借手续。报销时财务部门编制转帐凭据,其借方科目与定额备用金报销时相同,其贷方科目则为“其他应收款”科目。关于实践开销额小于预借金额的应编制现金收款凭据,回收多借的现金;关于实践开销大于预借金额的,编制现金付款凭据,补给经办人员垫支的金钱。
例:大新公司对行政科选用非定额备用金准则,行政科为购买办公用品预借备用金1600元,预借时,财务部门依据告贷凭据编制现金付款凭据,其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行政科) 1600
贷:现金 16O0
行政科购买办公用品1520元后凭发票和检验入库单到财务部门报销,交回剩余现金80元,财务部门编制转帐凭据一张,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1520
现金 80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行政科) 1600
出纳员回收多借的未用现金80元。
假如行政科实践购买办公用品1780元,自己垫支了180元,则在报销时除按规则编制转帐凭据一张,其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1780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行政科) 16O0
现金 180
出纳员交给行政科现金180元,交还行政科经办人员其垫支的现金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