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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协助执行的异议申请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5 09:18
依据我国法令的规则,法院实行行为的好坏关系人对实行行为有贰言的,能够向法院对提出贰言。贰言恳求要用书面的方式提出,法院要在时限内对恳求作出裁决,那么对帮忙实行的贰言恳求书是怎么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帮忙实行贰言书
贰言人:北京x公司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贰言人部属x项目部于20xx年12月14日收到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20xx)朝执字第xx号《帮忙实行告诉书》,贰言人特对此告诉书提出贰言。
贰言恳求:
依法吊销(20xx)朝执字第xx号《帮忙实行告诉书》。
现实和理由:
一.该告诉书无法令依据
1.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不适用于本案景象
(20xx)朝执字第xx号《帮忙实行告诉书》清晰该告诉书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0条,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则:在实行中,需求处理有关产业权证照搬运手续的,人民法院能够向有关单位宣布帮忙实行告诉书,有关单位有必要处理。该规则只针对产业证照的搬运,不触及被实行人的到期债款。
2.《帮忙实行告诉书》的送达目标、实行标的不合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在实行阶段,《帮忙实行告诉书》的送达目标应当是(1)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有储蓄事务的单位;(2)产业权利挂号机关;(3)为被实行人发放收入的单位等,而不是被实行人的债款人。实行标的要么是存款,要么是收入,要么是产权证照等,而不是到期债款。
3.《帮忙实行告诉书》的内容不合法
该帮忙实行告诉书要求:1、冻住泰州x公司在贰言人处的工程款130万元;2、未经法院答应,不得将工程款发还。
贰言人以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实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第61条至69条的规则,假如被实行人不清偿债款,实行恳求人恳求人民法院实行被实行人的到期债款的,人民法院应当向第三人即被实行人的债款人宣布《实行到期债款告诉书》,而不是《帮忙实行告诉书》。《实行到期债款告诉书》与《帮忙实行告诉书》的最大差异在于:被告诉实行到期债款的债款人享有贰言权,且债款人在指定期限内提出贰言的,人民法院不做实体检查。依据前述征引的法令规则,《实行到期债款告诉书》中还应当清晰实行期限、第三人的贰言权及第三人不实行或不提出贰言的结果。而(20xx)朝执字第xx号《帮忙实行告诉书》底子不具备上述内容。
二.贰言人对被实行人的债款缺乏帮忙金额,亦未到期
依据贰言人与被实行人的劳务合同约好,被实行人现对贰言人的债款金额约为10万元,远远低于人民法院要求贰言人帮忙(并要求冻住)的130万元。依据贰言人与被实行人的合同约好,被实行人对贰言人的债款为劳务合同尾款(保修金),付出期限为2008年12月8日,贰言人对被实行人的债款没有到期,贰言人无即时实行的责任。
三.即便贰言人的债款到期,该到期债款也不宜实行
贰言人与被实行人签署的合同性质为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被实行人的债款即为农人工工资,为保护农人工的合法权益、保护社会安稳,国家千叮万嘱要求施工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欠农人工工资。因而,即便债款到期,因为到期债款的性质,也不宜实行。
综上,贰言人恳求人民法院依法吊销(20xx)朝执字第xx号《帮忙实行告诉书》。
此致
北京市xx区人民法院
贰言人:北京x公司
20xx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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