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殆疾病患者向医院标明自己要承受医疗服务的意思而且这种意思传到达医院,患者和医院的
医疗合同即告建立。
2、手术赞同单本质上是知情赞同书。
3、知情赞同权应由患者行进,其家族的知情赞同权应当遭到严厉约束。(患者有赞同才能由患者赞同,若无赞同才能,家族才有赞同权力)
4、医院在患者家族拒签手术单的状况下不施行手术仍应承当
违约责任。
(医院施行手术,正是对医疗合同的合理实行,及时手术失利,也是医疗行为自身的风险性所造成的,并非对医疗合同的违背,也不会承当违约责任)、(操作彻底符合标准,不存在违法性,不存在成心或重大过失,手术行为和患者逝世或许损伤不存在侵权行为法上的因果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