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赔偿义务人是什么意思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0 13:56
在发作产业纠纷或是人身损伤时,常常涉及到补偿的问题。其间补偿要有补偿人和被补偿的人,才干履行补偿义务。很多人对补偿方面的名词不了解,还不知道补偿义务人是什么意思,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补偿义务人介绍
为了正确理解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力,最高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令规则,结合审判实践,拟定了《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问题的解说》,在该解说中,对“补偿义务人”作了清晰的具有法令效应的界说。下面便是有关“补偿义务人”的标准界说。
补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许别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当民事职责的自然人、法人或许其他安排。
医疗危害中的 补偿义务人,是指在医疗危害补偿纠纷案中依法应承当补偿职责者。在民事诉讼中,补偿义务人一般称为被告。被告是与原告利益敌对的另一方当事人。
补偿义务人的品种
1、医疗安排
在医疗危害补偿纠纷案子中,补偿义务人一般是为患者供给医疗服务的医疗安排,但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并非一切医疗安排均可成为适格的被告。只要具有法人资格的医疗安排,或许尽管不具有法人资格可是依据《医疗安排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令规则建立,具有必定的安排管理安排,并且具有独立的可合法处置的产业,也能够成为被告,即或许的补偿义务人。
2、医疗产品出产商、出售商
在因运用有缺点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等医疗产品后呈现危害结果时,患者能够向出产、出售缺点医疗产品的出产商、出售商提出索赔,后者即为此类医疗危害职责的补偿义务人。可是,除非患者是在医疗安排外自购医疗产品,不然患者很少独自向缺点医疗产品的出产商、出售商提出索赔。
3、血液供给安排
血站是收集、供给临床用血的安排,是不以盈利为意图的公益性安排。一般血站包含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中心血库。依据《侵权职责法》第59条规则在被输入不合格血液后呈现危害结果时,患者能够向不合格血液的供给安排建议权力,后者即为此类案子的补偿义务人。
补偿涉及到产业和个人利益的问题,必定要合理。假如不合理能够经过法令诉讼处理。假如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令咨询,能够协助你回答疑问。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