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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的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14 04:26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方案单列市(不含西藏)财务厅(局):
  经国务院赞同,我部于2014年6月13日与世界银行签署了我国经济变革促进与才能加强项意图《借款协议》。借款总额为3500万美元等值。为了实在有用地施行项目,顺畅达到项目方针,我部拟定了《我国经济变革促进与才能加强项目处理暂行办法》,现印发,请遵照施行。施行中若有问题,请及时与我部(世界司)联络。
  【附件】
    我国经济变革促进与才能加强项目处理暂行办法
  财务部
  2014年8月29日
  【附件】
  我国经济变革促进与才能加强项目处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世界银行借款“我国经济变革促进与才能加强”项目处理(以下简称本项目),进步借款资金运用效益,保证项目顺畅施行,保证项目方针的完结,根据《世界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借款赠款处理办法》(财务部令第38号)及相关规矩,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意图施行处理组织和请求运用本项目借款资金并施行子项意图各级财务部分和子项目单位。
  第二章 项目处理组织与责任
  第三条 财务部是本项意图施行处理组织。
  财务部世界司作为本项目处理作业室,代表财务部担任本项意图日常处理:
  (一)拟定关于本项目施行与处理的详细规矩;
  (二)对子项目从立项到施行以致竣工进行全过程的处理;
  (三)监督和辅导中心子项目单位和相关省级财务部分的项目处理作业;
  (四)就本项意图施行处理统筹展开对外联络作业;
  (五)担任本项意图财务处理与资金付出;
  (六)施行本项目需求施行的其他责任。
  第四条 子项目单位是指担任申报和施行子项意图各级政府部分和组织。子项目单位首要施行以下责任:
  (一)规划提出子项目请求;
  (二)与财务部签署项目施行(转贷)协议;
  (三)详细施行子项目,施行配套资金,提取借款资金,承当统借自还借款债款,合作财务核算与处理;
  (四)合作财务部、世界银行对子项意图监督、查看和总结点评;
  (五)施行子项目需求施行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子项目单位应当建立子项目处理作业室,担任子项意图日常施行处理。
  子项目处理作业室应当装备具有英文作业才能且了解收购和财务作业的人员。
  子项目单位应当将子项目处理作业室的人员名单、责任分工、联络办法报财务部存案。
  第六条 省级财务部分是当地子项意图归口处理组织,共同担任本地区子项目借款的全过程处理。首要施行以下责任:
  (一)汇总申报本地区子项目单位提出的子项目请求;
  (二)与财务部签署子项目转贷协议,并经过与相应子项目单位签定《子项目施行协议》,将借款资金施行到子项目单位;
  (三)监督辅导相应子项目单位详细施行项目;
  (四)依照《我国经济变革促进与才能加强项目财务处理细则》(以下简称《财务处理细则》)担任本地区子项目向财务部提款报账作业和财务核算与处理作业,监督子项目借款资金的运用、项目配套资金的供给和运用状况;
  (五)担任本地区子项目借款向财务部的还本付息;
  (六)合作财务部和世界银行对子项意图监督、查看和总结点评等各项作业;
  (七)施行子项目需求施行的其他责任。
  第三章 项目资金分类
  第七条 本项目借款资金运用分为中心预算统还资金和项目单位自还资金,别离供给给不同性质的子项目单位。
  各子项目单位在申报子项目时应当清晰所请求的借款资金类别。
  第八条 中心预算统还资金是指向与中心财务有直接预算联系而且没有还款才能的中心部分或许组织供给的、由中心财务承当债款并担任共同偿还的借款资金。
  中心预算统还资金的运用归入部分预算处理。
  第九条 项目单位自还资金是指向当地或具有偿还才能的中心子项目单位供给的、由当地财务或许相应子项目单位自行承当债款并担任偿还的借款资金。
  第十条 子项目单位应当许诺供给不低于请求借款资金金额5%的配套资金。配套资金能够选用什物或许劳务办法折抵。配套资金可用于下列方面的开支:
  (一)子项目概念书、主张书的预备、编制及翻译费用;
  (二)子项目处理作业室的运营费用;
  (三)为保证子项目施行所有必要的作业、交通、材料等费用;
  (四)其他为保证子项目顺畅施行所需开支的费用。
  第四章 子项目请求与立项批阅
  第十一条 子项目请求应当契合下列条件:
  (一)方针研讨类子项目首要针对我国经济体制变革中的要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度研讨,提出详细方针主张并付诸施行;
  (二)组织才能加强类子项目应契合国家人才发展战略方向,致力于进步相关政府部分和当当地针拟定与变革施行才能;
  (三)子项目规划应具有必定的前瞻性,能够反映本行业、本部分或本地区未来几年变革的要点及作业重心,对顶层规划具有学习含义;
  (四)本部分、本地区现有资源不足以处理子项目所要处理的问题;
  (五)子项目不是朴实的学术研讨课题,具有清晰的方针方针、获益方针及非学术性预期效果产出。
  第十二条 子项目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要求与规矩编制并向财务部报送子项目概念书(格局见附件1),并在财务部规矩的时刻内报送项目概念书。
  对未按要求编制子项目概念书的请求,财务部不予受理。
  第十三条 拟请求子项意图中心子项目单位应当直接向财务部提交子项目概念书;拟请求子项意图当地子项目单位应当经过所在地省级财务部分向财务部提交子项目概念书。
  第十四条 财务部在收到子项目概念书后,应当组织技术专家委员会对子项目概念书进行初审,并就初审合格的子项目概念书与世界银行交换定见。财务部应当将世界银行对子项目概念书的定见及时反应相关子项目单位。
  第十五条 关于初审合格的子项目请求,子项目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要求编制详细的子项目主张书(格局见附件2)。财务部应当视状况组织有关专家帮忙和辅导子项目单位编制子项目主张书。子项目主张书首要方针内容应当与所申报的子项目概念书保持共同。
  第十六条 中心子项目单位应当经过其预算编制部分或外事部分向财务部正式报送子项目主张书。当地子项目单位的子项目主张书应当经过所在地省级财务部分向财务部正式报送。
  第十七条 财务部应当对子项目单位正式报送的子项目主张书进行立项审阅。对契合项目方针及有关要求的子项目主张书,应当予以赞同立项。
  财务部应当将正式子项目主张书提交世界银行征求其不对立定见。
  第十八条 财务部应当按以下规矩同子项目单位或子项目单位所在地省级财务部分签定协议:
  (一)与运用中心预算统还资金的子项目单位签定《子项目施行协议》;
  (二)与运用项目单位自还资金的中心子项目单位或当地子项目所在地省级财务部分签定《子项目转贷协议》;
  (三)项目单位自还资金的转贷条件。转贷期限为10年,其间前5年为宽限期,后5年等额还本,转贷利率同等世行借款利率,先征费为转贷金额的0.25%,在转借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章 项目施行
  第十九条 子项目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法令法规、本项目法令文件以及本办法和相关处理细则,并根据经赞同的子项目主张书,拟定子项目详细施行方案,组织施行子项目。
  第二十条 子项目单位应当依照以下规矩对子项目施行效果承认人担任制:
  (一)在子项目主张书中清晰效果承认人,由效果承认人担任对子项目每一项效果的质量进行查看检验,保证项意图施行质量和项目预订方针的完结。
  (二)效果承认人对咨询专家使命纲要、咨询专家评选效果、中期陈述评定、终究陈述评定、研讨会效果总述、出国训练与调研陈述签字承认后方可处理相应金钱的报账付出手续。
  第二十一条 除财务部还有要求外,子项目单位应当在每个日历年度半年期完毕后15个作业日内向财务部及世界银行报送子项目该半年度进展陈述及下个半年度施行方案。
  第二十二条 子项目单位对项目活动内容、预算等以及《借款协议》和《子项目施行协议》或《子项目转贷协议》等文件中规矩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应当直接或经过所在地省级财务部分向财务部和世界银行提出,由财务部商世界银行赞同并处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行。
  第二十三条 子项目单位不能在规矩期限内完结子项目,应当在项目原施行期完毕前4个月向财务部正式提出延期请求,由财务部商世界银行赞同后处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 子项目单位应当合理运用子项目资金。子项目资金应当用于以下用处:
  (一)聘任咨询专家(组织/个人)的费用(包含其差旅费);
  (二)训练学习、调研、研讨会、材料、翻译等费用;
  (三)与项目密切相关的少数设备置办(仅限才能建造部分项目);
  (四)项目效果的宣扬与推行。
  经立项确认的上述资金用处未经财务部和世界银行赞同不得随意变化。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冒领或许以其他手法骗得子项目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停留、截留、移用子项目资金,或许擅自改变子项目资金的用处。
  第二十六条 借款资金的拨付施行报账制,财务部还有规矩的在外。借款资金的提取及子项目财务处理按本项目《财务处理细则》施行。
  第二十七条 子项目单位使用子项目资金出国(境)训练、调研及参与国外会议,应当在每年的11月30日之前,向财务部报批下一年度出国调研(训练)方案。中心子项目单位的出国调研(训练)方案由子项目单位直接向财务部报送,当地子项目单位的出国调研(训练)方案经过省级财务部分报送。出国调研(训练)方案经财务部批复后方可施行。
  出国调研(训练)方案应当包含团组使命称号、出访国别、出访时刻、出访天数、团组人数、出国调研(训练)纲要及预算。
  子项目单位对出国调研(训练)方案的出访国别、出访人数、天数及预算等事项进行调整,应当不少于出国方案施行前3个月向财务部提出请求,并阐明改变理由,获得财务部书面批复赞同后方可施行。
  第二十八条子项目单位使用子项目资金出国调研、训练的费用开支规范,别离按财务部印发的《因公暂时出国经费处理办法》(财行〔2013〕516号)、财务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印发的《因公短期出国训练费用处理办法》(财行〔2014〕4号)、国家外国专家局、财务部《关于调整中长期出国(境)训练人员费用开支规范的告诉》(外专发〔2012〕126号)和教育部、财务部《关于调整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赞助规范的告诉》(教财〔2010〕286号)的相关规矩施行。
  第二十九条 子项目单位应当依照子项目施行方案和出国调研(训练)方案组织施行出国调研(训练)活动。子项目单位应当就每项出国调研(训练)活动拟定详细施行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活动意图与方针、绩效方针、训练方针、人数、地址、时刻、日程组织、调研(训练)纲要和预算明细等。出国调研(训练)活动详细施行方案应当报送世界银行认可。
  经世界银行认可的详细施行方案以及相应团组的出国使命批件、人员名单、外方邀请函等应在起程出国前至少15个作业日报财务部世界司存案。
  第三十条 子项目单位使用子项目资金组织的出国调研(训练)团组,应当在完结出国使命回国后1个月内,按要求报送调研(训练)陈述。
  第三十一条 子项目研讨会的费用开销,应当在子项目主张书确认的预算金额内按规矩规范据实开支。超越规矩规范的费用开支不予付出。
  第三十二条 子项目单位应当将子项目构成的研讨效果及相关材料经过政府网站、揭露出书等途径向媒体和大众揭露,但触及国家秘要与商业秘要的研讨效果与相关材料在外。
  揭露的研讨效果与相关材料应当注明归于“我国经济变革促进与才能加强项目”效果。
  第三十三条 子项目单位应当在子项目完结后2个月内向财务部及世界银行报送项目竣工陈述。
  第六章 环境和社会影响点评处理
  第三十四条 子项目单位在正式申报立项(递送项目主张书)时,应当依照财务部发布的本项目《环境和社会影响处理结构》要求,对其所请求的子项目进行潜在环境与社会影响挑选,确认环境影响类别。关于或许存在环境和社会影响的子项目,应当在子项目主张书中就相应研讨内容做出恰当组织。
  第三十五条 确认为具有环境和社会影响内容的子项目,子项目单位应当在项目施行中依照《环境和社会影响处理结构》的相应要求采纳相应的办法。
  第三十六条 财务部和世界银行应当对子项目中触及的环境和社会影响问题进行监督和审阅。
  第七章 收购与合同处理
  第三十七条 财务部世界司应当担任本项目下收购整体和谐处理作业,并对子项目单位的收购作业进行监督辅导。
  第三十八条 子项目单位展开收购作业应当遵从《世界银行借款人使用世界复兴开发银行借款及世界开发协会信贷和赠款收购货品、工程和非咨询类服务攻略》(2011年1月版)、《世界银行借款人使用世界复兴开发银行借款及世界开发协会信贷和赠款挑选和聘任咨询专家攻略》(2011年1月版)以及《借款协议》的相关规矩,并依照财务部拟定的本项目《收购处理规矩》的详细要求施行。
  第三十九条 子项目单位应当依照《借款协议》的规矩及本项目《收购处理规矩》的详细要求编制子项目收购方案。子项目收购方案应当包含在子项目主张书内,同时报批。
  第四十条 子项目单位能够根据实际状况调整子项目收购方案。子项目收购方案调整应当在报财务部和世界银行赞同后施行。
  第四十一条 子项目单位应当加强收购和合同处理,按要求装备人员担任相关收购与合同处理作业。对合同施行中需求改变的事项,子项目单位应当及时采纳相应办法。
  第四十二条 子项目单位应当承受世界银行对子项目收购作业的监督查看。
  第八章 监测与点评
  第四十三条 财务部应当根据其与世界银行达到共同的本项目监测与点评结构和方针,经过对各子项目施行状况的盯梢监测,加强对本项目方针完结状况的监测与点评。
  第四十四条 子项目单位应当依照财务部和世界银行的要求以及本办法的相关规矩,加强对子项目规划和施行的效果导向处理以及子项目方针完结状况的监测点评。子项目单位应当针对子项意图监测点评作业组织适宜的预算,装备具有相关常识和技术的人员。
  第四十五条 子项目单位应当根据所请求子项意图实际状况,在子项目概念书和主张书中设定与子项目方针相关的、清晰的、可衡量并可完结的监测点评方针,提出监测点评的思路、结构、办法和数据信息搜集来历,并在子项目施行过程中每6个月一次查看、搜集并记载与子项目效果相关的数据信息及来历,系统分析和陈述子项目方针的完结状况。
  子项目单位应当依照子项目主张书的规划,在子项目竣工陈述中对子项目所获得的效果和子项目方针的完结状况进行自我点评。
  第四十六条 财务部应当依照相关规矩或有关点评攻略对已竣工子项目进行绩效点评。
  第九章 监督查看与法令责任
  第四十七条 子项目单位及相关省级财务部分应当就严峻违背有关项目文件和国家财务处理规矩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财务部陈述并进行整改。
  第四十八条 财务部应当对项目施行状况施行监督查看。对项目施行过程中呈现的问题,财务部应当责令子项目单位采纳有用办法,在规矩时刻内加以处理和纠正。财务部将视整改状况作出康复、暂停或许停止子项意图决议。
  第四十九条 财务部分、子项目单位违背本办法规矩的,应当根据《财务违法行为处置处置法令》(国务院令第427号)、《世界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借款赠款处理办法》(财务部令第38号)以及相关法令、法规的规矩进行处理。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担任解说。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世界银行“我国经济变革促进与才能加强”项目(TCC6)子项目概念书
  2.世界银行“我国经济变革促进与才能加强”项目(TCC6)子项目主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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