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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书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2 17:51
离婚起诉书需求哪些证明资料
(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依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依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触及构成现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常常寓居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决裂的依据
1、如触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2、如触及有重婚行为或有爱人与别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寓居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依据。
3、如触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触及行政处分、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分决议或判决书。
(三)证明由一方抚育子女为宜的依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寓居状况的依据。
3、如触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从父或跟从母日子的相关依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依据
(五)离婚诉讼书有详细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核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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