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交易罪司法解释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9 03:41
网友发问:
逼迫买卖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安徽律师回答:
逼迫买卖罪,是指以暴力、要挟手法强买强卖产品、逼迫别人供给服务或许逼迫别人承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逼迫买卖罪司法解释: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要挟手法强买强卖产品、逼迫别人供给服务或许逼迫别人承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 规则之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则处分。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要挟手法,施行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一)强买强卖产品的;
(二)逼迫别人供给或许承受服务的;
(三)逼迫别人参加或许退出招标、拍卖的;
(四)逼迫别人转让或许收买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许其他财物的;
(五)逼迫别人参加或许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逼迫买卖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安徽律师回答:
逼迫买卖罪,是指以暴力、要挟手法强买强卖产品、逼迫别人供给服务或许逼迫别人承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逼迫买卖罪司法解释:
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要挟手法强买强卖产品、逼迫别人供给服务或许逼迫别人承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
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 规则之罪的,对单位判处分金,并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则处分。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修改为:“以暴力、要挟手法,施行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一)强买强卖产品的;
(二)逼迫别人供给或许承受服务的;
(三)逼迫别人参加或许退出招标、拍卖的;
(四)逼迫别人转让或许收买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许其他财物的;
(五)逼迫别人参加或许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