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听证程序后的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2 13:01
处分决议之前的听证会答应当事人阐明自己的缘由,然后进行考量,再进行处分决议。所以说听证程序关系着后边的处分决议,十分重要。关于听证程序流程熟知,更是十分必要。那么履行贰言听证程序后的程序是怎样的呢?针对这个问题,那么接下来,听讼网小编为咱们整理了履行贰言听证程序后的程序的相关常识,假如遇到这样的事情,对相关内容有不太清楚的当地,能够阅览下面文章,期望能够协助到你。
掌管听证会在操作上采纳抗辩式来进行,其详细程序大致可分为下列四个阶段:
一、听证开端阶段
听证掌管人宣告听证会开端后,应把握三个关键。
1、核实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听证参加人指当事人及其署理人、查询人员、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核实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尤其要核准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署理人的署理权限,假如把当事人的主体搞错了或署理人无署理权或署理权存在缺点,则掌管听证无效。
2、介绍听证掌管人、听证员和书记员。
3、奉告当事人权力,问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目标除听证组成人员、书记员外,还包含本案的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该程序必不行少,万不行缺漏,不然掌管听证无效。
二、两边陈说现实、举证、质证阶段
这个阶段是整个听证程序的中心。其首要意图在于当场核实现实,或进一步查清现实,为依法行政作出正确决议计划。听证的依据包含书证、依据、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当事人的陈说等。一切与确定案子的现实相关的依据都应当在听证会上出示,并经质证后承认。该阶段可分两种状况把握。
第一种状况,当事人涉嫌违法现实单一或比较简单的,基本上可用两个过程解决问题。
1、先由查询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现实、依据、拟作出行政处分的依据和行政处分主张。
2、然后由当事人就案子的现实、理由和依据进行陈说、申辩和质证。
第二种状况,当事人涉嫌多种违法现实或案情杂乱的,一般来说,应“一事一述一证一举一质一认”,详细可按以下办法操作:
1、查询人员陈说现实和举证(由当事人质证、申辩)。先由查询人员就当事人涉嫌的违法现实逐类或逐一提出,逐一举证,逐一提出处分依据和处分主张,然后,由听证掌管人逐一交当事人辨认依据(设传递依据的工作人员一名),并咨询其质证、申辩的定见,再由听证掌管人依据质证的状况当场认证,即当场承认有用或无效。最终,向查询人员问清是否悉数依据举证完毕。
2、当事人提出新的现实和举证(由查询人员质证)。按上述办法依此类推。
同一违法现实多个依据的,为了加快速度,防止整个听证会时刻拉得太长,可接连举证,再由对方同时质证。因案子需求,上述举证、质证也可恰当打乱次序,交叉进行。
3、听证掌管人、听证员问询。举证、质证完毕,听证掌管人、听证员可就两边陈说有遗失或尚不彻底清楚的现实、依据及处分理由和依据进行提问,以进一步核准现实,并可恰当答应两边互为提问,表现听证的民主性,为进入争辩阶段打下根底。该程序可灵敏把握,在举证、质证中交叉进行。
三、争辩阶段
这个阶段是举证、质证阶段的重要弥补,首要内容是由当事人、查询人员就案子的性质、情节以及行政处分主张进行争辩,首要意图在于把道理说清、阐明、说透。
第一轮,先由查询人员就案子的性质、情节以及处分理由和依据以及处分主张提出证明定见,再由当事人进行争辩。
第二轮,相互争辩,可恰当打乱次序,但应防止次序紊乱。
四、完毕阶段
1、向当事人、查询人员问清是否有最终陈说的定见。
2、听证掌管人宣告听证会完毕。应奉告当事人当场阅看笔录,审阅无误逐页签名,其间最终一页顶格内容签名。如记载有误,可要求书记员当场补正,由当事人签名或按指纹承认。全权署理人逐页签名,一般署理人最终一页签名。听证组成人员、书记员、查询人员最终一页签名。
依据上述的介绍,依据案情的严峻程度,处理方式也是彻底不同的。所以在了解相应流程的时分,不能混为一谈,要结合自己的状况来剖析,做好万全的预备。期望以上内容能够协助到您。假如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听讼网进行在线律师咨询,咱们会针对您的问题及时回答。
掌管听证会在操作上采纳抗辩式来进行,其详细程序大致可分为下列四个阶段:
一、听证开端阶段
听证掌管人宣告听证会开端后,应把握三个关键。
1、核实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听证参加人指当事人及其署理人、查询人员、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核实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尤其要核准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署理人的署理权限,假如把当事人的主体搞错了或署理人无署理权或署理权存在缺点,则掌管听证无效。
2、介绍听证掌管人、听证员和书记员。
3、奉告当事人权力,问询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的目标除听证组成人员、书记员外,还包含本案的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该程序必不行少,万不行缺漏,不然掌管听证无效。
二、两边陈说现实、举证、质证阶段
这个阶段是整个听证程序的中心。其首要意图在于当场核实现实,或进一步查清现实,为依法行政作出正确决议计划。听证的依据包含书证、依据、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当事人的陈说等。一切与确定案子的现实相关的依据都应当在听证会上出示,并经质证后承认。该阶段可分两种状况把握。
第一种状况,当事人涉嫌违法现实单一或比较简单的,基本上可用两个过程解决问题。
1、先由查询人员提出当事人的违法现实、依据、拟作出行政处分的依据和行政处分主张。
2、然后由当事人就案子的现实、理由和依据进行陈说、申辩和质证。
第二种状况,当事人涉嫌多种违法现实或案情杂乱的,一般来说,应“一事一述一证一举一质一认”,详细可按以下办法操作:
1、查询人员陈说现实和举证(由当事人质证、申辩)。先由查询人员就当事人涉嫌的违法现实逐类或逐一提出,逐一举证,逐一提出处分依据和处分主张,然后,由听证掌管人逐一交当事人辨认依据(设传递依据的工作人员一名),并咨询其质证、申辩的定见,再由听证掌管人依据质证的状况当场认证,即当场承认有用或无效。最终,向查询人员问清是否悉数依据举证完毕。
2、当事人提出新的现实和举证(由查询人员质证)。按上述办法依此类推。
同一违法现实多个依据的,为了加快速度,防止整个听证会时刻拉得太长,可接连举证,再由对方同时质证。因案子需求,上述举证、质证也可恰当打乱次序,交叉进行。
3、听证掌管人、听证员问询。举证、质证完毕,听证掌管人、听证员可就两边陈说有遗失或尚不彻底清楚的现实、依据及处分理由和依据进行提问,以进一步核准现实,并可恰当答应两边互为提问,表现听证的民主性,为进入争辩阶段打下根底。该程序可灵敏把握,在举证、质证中交叉进行。
三、争辩阶段
这个阶段是举证、质证阶段的重要弥补,首要内容是由当事人、查询人员就案子的性质、情节以及行政处分主张进行争辩,首要意图在于把道理说清、阐明、说透。
第一轮,先由查询人员就案子的性质、情节以及处分理由和依据以及处分主张提出证明定见,再由当事人进行争辩。
第二轮,相互争辩,可恰当打乱次序,但应防止次序紊乱。
四、完毕阶段
1、向当事人、查询人员问清是否有最终陈说的定见。
2、听证掌管人宣告听证会完毕。应奉告当事人当场阅看笔录,审阅无误逐页签名,其间最终一页顶格内容签名。如记载有误,可要求书记员当场补正,由当事人签名或按指纹承认。全权署理人逐页签名,一般署理人最终一页签名。听证组成人员、书记员、查询人员最终一页签名。
依据上述的介绍,依据案情的严峻程度,处理方式也是彻底不同的。所以在了解相应流程的时分,不能混为一谈,要结合自己的状况来剖析,做好万全的预备。期望以上内容能够协助到您。假如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在听讼网进行在线律师咨询,咱们会针对您的问题及时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