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婚姻登记员具有哪些职责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7 19:16
在实际中男女成婚的景象是十分多的,而男女成婚就需求到婚姻挂号机关处理成婚挂号,而成婚挂号是由挂号员处理的,挂号员要实行相应的责任,那么婚姻挂号员具有怎样的些责任?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婚姻挂号员具有哪些责任
婚姻挂号员依法实行以下主要责任:
(一)担任对当事人有关婚姻状况声明的监誓;
(二)检查当事人是否具有成婚、离婚、补发婚姻证的条件;
(三)签发。
相关法令规则
《婚姻挂号法令》
第七条 婚姻挂号机关应当对成婚挂号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资料进行检查并问询相关状况。对当事人契合成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挂号,发给成婚证;对当事人不契合成婚条件不予挂号的,应当向当事人阐明理由。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成婚挂号的,适用本法令成婚挂号的规则。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相关法令问题进行的回答,婚姻挂号员依法实行的责任包含担任对当事人有关婚姻状况声明的监誓、检查当事人是否具有成婚、离婚、补发婚姻证的条件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