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已签字还能否反悔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13 01:56
【案情】王某(女)与李某于2006年成婚,后生育一子。两年前,李某因经商和炒股双双亏本,一度和家里闹得很不愉快,夫妻间爱情也发生危机。半年后,两人终因爱情破裂而决议协议离婚。签定离婚协议时,李某感觉对不住王某,答应把家庭产业全都给王某,儿子随王某日子,两边都签了字,但到民政部门办手续时,李某反悔。为此,王某申述离婚,恳求法院依照两边签定的离婚协议书切割产业。【分析】法院审理后以为,签定离婚协议仅仅挂号离婚的第一步,即两边达到了离婚的合意,该协议归于附条件收效的一个合同,即以离婚为条件,该协议才收效。现在由于两边没有挂号离婚,所以协议没有收效。该协议在审理离婚案子时只能作为离婚和孩子抚育、家庭产业切割的参阅。最终,经法院调停,两边达到离婚协议:儿子随王某日子,住宅一套归王某一切,现金20万元作为孩子抚育费归王某一切,其他25万元现金归李某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