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费用总承包下的征地拆迁管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7 02:02
征地拆迁作为高速建造的要害一环,影响着工程建造的造价和进展,以某高速公路征地拆迁作业为例,经过对征地拆迁的首要做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提出作业的主张。
一、首要做法
某高速公路项目总出资48亿元,其间征地拆迁概算为4.3亿元。某高速公路按总承揽办理形式建造,项目法人关于征地拆迁的首要做法是:
1.为操控征地拆迁出资,与总承揽部签定征地拆迁作业协议,对征地拆迁费用实施概算总包干,实践发作的征地拆迁费用超越总包干费用部分,由总承揽部担任。可是如征地拆迁有批复的调整概算,则以批复后的调整概算为准。
2.业主树立项目法人、过境地方政府树立项目建造和谐领导组织及县高速公路建造工程征地办、总承揽部及参建单位也树立专门和谐组织,专门担任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作业。
3.征地办树立专门的管帐组织,开立征地拆迁补偿费专用账户和征地拆迁劳务费专用账户,两个账户间的资金不得彼此调剂运用,以确保征地拆迁补偿费专款专用。
4.征地拆迁费付出上,由征地办供给征地拆迁费申请表,经总承揽部复核承认,再经项目法人审阅后,由项目法人代为付出。
二、存在问题
1.各方存在利益博弈,征地拆迁作业仍然严峻限制着工程进展。被征拆户要求红线外的部分也要征收,为推动工程进展,项目法人、当地政府或许会要求总承揽部承受被征拆户要求,而总承揽部出于本身利益,对本身晦气的则不会赞同。各方利益博弈或许导致征地拆迁作业阻滞,然后限制工程进展。
2.补偿规范问题影响征地拆迁作业。过境政府征地拆迁补偿规范不行详细详细,致使非规范补偿过多。无补偿规范的物,其补偿价值需求政府、项目法人、征地办、总承揽商、所有权人一同洽谈,时刻太长,影响了征迁拆迁作业进展。
3.征地拆迁费付出批阅程序多,影响征地拆迁作业进展。征地拆迁费付出首要征地办要做征地拆迁费申请表,经总承揽部复核承认后,再经项目法人批阅后,由项目法人代为付出。资金批阅程序过多、手续繁琐,在必定程度上影响了征地拆迁的作业进展。
4.当征地拆迁费用超出总包干费用时,为确保工程进展,项目法人或许被逼作出缓扣垫支金钱的决议。根据项目法人与总承揽部签定的征地拆迁作业协议,项目法人作为合同主体,别离与征地办、权属单位或施工单位签定征地拆迁协议或许拆迁合同,当实践发作的征地拆迁费用超出总包干费用时,项目法人有必要先行垫支超出总包干部分征地拆迁费,再从总承揽部工程计量款扣回垫支金钱。假如经过工程计量扣款会使总承揽部短少建造资金然后影响工程建造进展时,项目法人就会堕入进退维谷的境地,被逼作出缓扣垫支金钱的决议。
三、几点主张
1.重视舆论导向,加强宣扬力度。项目法人、征地办、政府及各基层单位、总承揽部及参建单位应经过宣扬手册、板报、电视等手法加大宣扬力度,让沿线大众了解征地拆迁方针,了解高速公路建造的意思和重要性,促进沿线大众能自动合作作业。项目法人、总承揽部及参建单位可采纳新农村建造、企村联建等方法,改进项目法人、总承揽部、参建单位与沿线大众关系,化解征迁对立。在征迁进程中,对沿线大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其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对沿线大众入情入理但不合规的要求,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决断采纳办法,妥善处理;对持无理要求的不法分子,积极争取政府支撑,严厉依照程序予以处置。
2.当地政府要拟定翔实又契合法律法规的征地拆迁补偿规范。补偿规范是征地拆迁的根据,政府应组织疆土部分、法规部分、交通部分等单位抽调事务主干拟定补偿规范。当地政府在拟定补偿规范时,能够约请项目法人、总承揽商一起参加、彼此洽谈,然后使拟定的征地拆迁补偿规范及实施细则能完结多方共赢,做到政府、项目业主或法人、总承揽商、沿线大众利益相统一。
3.选用同步进行的审阅方法,缩短批阅时刻。总承揽部能够在征地办做结算申请表时就参加,在征地办结算材料完结的一起,总承揽部也已复核并承认。项目法人在收到结算材料后,各事务部分对结算材料审阅一起进行,尽或许缩短审阅时刻,进步资金运用功率,然后推动征地拆迁进展。
4.选用先进手法,防止人为因素添加征地本钱。尽或许的选用GPS丈量仪替代人工拉皮尺丈量,进步丈量的精准度和客观性,下降人工差错,削减人为因素构成征地拆迁本钱添加。
5.加强征地拆迁结算材料办理。项目法人应树立征地拆迁台账,并组织专人担任收拾征地拆迁材料,首要效果有以下几点:⑴计算征地拆迁付出金额,在征地拆迁费超出总包干费用后,及时告诉相关部分进行扣款。⑵计算拆迁户数,有利于项目法人、盯梢审计组进行盯梢检查,以确保征地拆迁款能付出到被征拆户手中。
6.项目法人应重视项目存在的各种危险,如超付危险、时刻价值危险、工程罢工危险等,以确保项目建造顺利进行。当征地拆迁费用超出总包干费用时,项目法人应考虑在项目建造进程是否会因扣回垫支金钱而导致建造资金短缺,然后构成项目罢工,然后构成巨大损失。
征地拆迁费用由施工方总承揽形式是一种探究,需求不断总结经验。总归,不论选用哪种征地拆迁形式,都要保证大众利益,做到项目法人出资操控、参建单位、大众利益相统一。
一、首要做法
某高速公路项目总出资48亿元,其间征地拆迁概算为4.3亿元。某高速公路按总承揽办理形式建造,项目法人关于征地拆迁的首要做法是:
1.为操控征地拆迁出资,与总承揽部签定征地拆迁作业协议,对征地拆迁费用实施概算总包干,实践发作的征地拆迁费用超越总包干费用部分,由总承揽部担任。可是如征地拆迁有批复的调整概算,则以批复后的调整概算为准。
2.业主树立项目法人、过境地方政府树立项目建造和谐领导组织及县高速公路建造工程征地办、总承揽部及参建单位也树立专门和谐组织,专门担任高速公路项目征地拆迁作业。
3.征地办树立专门的管帐组织,开立征地拆迁补偿费专用账户和征地拆迁劳务费专用账户,两个账户间的资金不得彼此调剂运用,以确保征地拆迁补偿费专款专用。
4.征地拆迁费付出上,由征地办供给征地拆迁费申请表,经总承揽部复核承认,再经项目法人审阅后,由项目法人代为付出。
二、存在问题
1.各方存在利益博弈,征地拆迁作业仍然严峻限制着工程进展。被征拆户要求红线外的部分也要征收,为推动工程进展,项目法人、当地政府或许会要求总承揽部承受被征拆户要求,而总承揽部出于本身利益,对本身晦气的则不会赞同。各方利益博弈或许导致征地拆迁作业阻滞,然后限制工程进展。
2.补偿规范问题影响征地拆迁作业。过境政府征地拆迁补偿规范不行详细详细,致使非规范补偿过多。无补偿规范的物,其补偿价值需求政府、项目法人、征地办、总承揽商、所有权人一同洽谈,时刻太长,影响了征迁拆迁作业进展。
3.征地拆迁费付出批阅程序多,影响征地拆迁作业进展。征地拆迁费付出首要征地办要做征地拆迁费申请表,经总承揽部复核承认后,再经项目法人批阅后,由项目法人代为付出。资金批阅程序过多、手续繁琐,在必定程度上影响了征地拆迁的作业进展。
4.当征地拆迁费用超出总包干费用时,为确保工程进展,项目法人或许被逼作出缓扣垫支金钱的决议。根据项目法人与总承揽部签定的征地拆迁作业协议,项目法人作为合同主体,别离与征地办、权属单位或施工单位签定征地拆迁协议或许拆迁合同,当实践发作的征地拆迁费用超出总包干费用时,项目法人有必要先行垫支超出总包干部分征地拆迁费,再从总承揽部工程计量款扣回垫支金钱。假如经过工程计量扣款会使总承揽部短少建造资金然后影响工程建造进展时,项目法人就会堕入进退维谷的境地,被逼作出缓扣垫支金钱的决议。
三、几点主张
1.重视舆论导向,加强宣扬力度。项目法人、征地办、政府及各基层单位、总承揽部及参建单位应经过宣扬手册、板报、电视等手法加大宣扬力度,让沿线大众了解征地拆迁方针,了解高速公路建造的意思和重要性,促进沿线大众能自动合作作业。项目法人、总承揽部及参建单位可采纳新农村建造、企村联建等方法,改进项目法人、总承揽部、参建单位与沿线大众关系,化解征迁对立。在征迁进程中,对沿线大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其合法权益予以保护;对沿线大众入情入理但不合规的要求,应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决断采纳办法,妥善处理;对持无理要求的不法分子,积极争取政府支撑,严厉依照程序予以处置。
2.当地政府要拟定翔实又契合法律法规的征地拆迁补偿规范。补偿规范是征地拆迁的根据,政府应组织疆土部分、法规部分、交通部分等单位抽调事务主干拟定补偿规范。当地政府在拟定补偿规范时,能够约请项目法人、总承揽商一起参加、彼此洽谈,然后使拟定的征地拆迁补偿规范及实施细则能完结多方共赢,做到政府、项目业主或法人、总承揽商、沿线大众利益相统一。
3.选用同步进行的审阅方法,缩短批阅时刻。总承揽部能够在征地办做结算申请表时就参加,在征地办结算材料完结的一起,总承揽部也已复核并承认。项目法人在收到结算材料后,各事务部分对结算材料审阅一起进行,尽或许缩短审阅时刻,进步资金运用功率,然后推动征地拆迁进展。
4.选用先进手法,防止人为因素添加征地本钱。尽或许的选用GPS丈量仪替代人工拉皮尺丈量,进步丈量的精准度和客观性,下降人工差错,削减人为因素构成征地拆迁本钱添加。
5.加强征地拆迁结算材料办理。项目法人应树立征地拆迁台账,并组织专人担任收拾征地拆迁材料,首要效果有以下几点:⑴计算征地拆迁付出金额,在征地拆迁费超出总包干费用后,及时告诉相关部分进行扣款。⑵计算拆迁户数,有利于项目法人、盯梢审计组进行盯梢检查,以确保征地拆迁款能付出到被征拆户手中。
6.项目法人应重视项目存在的各种危险,如超付危险、时刻价值危险、工程罢工危险等,以确保项目建造顺利进行。当征地拆迁费用超出总包干费用时,项目法人应考虑在项目建造进程是否会因扣回垫支金钱而导致建造资金短缺,然后构成项目罢工,然后构成巨大损失。
征地拆迁费用由施工方总承揽形式是一种探究,需求不断总结经验。总归,不论选用哪种征地拆迁形式,都要保证大众利益,做到项目法人出资操控、参建单位、大众利益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