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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和答辩法律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0 06:15
在商标的恳求中,咱们能够进行商标无效宣告恳求,可是要根据法令的规则进行。在恳求被受理之后还要进行相关的辩论,来说明为什么商标是无效的。这就需求恳求商标无效宣告的人了解清楚。下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商标无效宣告恳求和辩论法令规则
商标法
第四十四条 现已注册的商标,违背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则的,或许是以诈骗手法或许其他不正当手法获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许个人能够恳求商标评定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商标局做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议,应当书面告诉当事人。当事人对商标局的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定委员会恳求复审。商标评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恳求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议,并书面告诉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能够延伸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定委员会的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其他单位或许个人恳求商标评定委员会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商标评定委员会收到恳求后,应当书面告诉有关当事人,并期限提出辩论。商标评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恳求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保持注册商标或许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决,并书面告诉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能够延伸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定委员会的裁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人民法院应当告诉商标裁决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看完本文的内容之后,关于恳求人就要知道怎样进行恳求,以及在恳求被受理之后的辩论问题。这是很要害的一点,假如辩论不能得到认可,那么你的恳求就可能被法院进行驳回,也就是说恳求不成功了。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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