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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继承权不能附加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3 17:56
承继权是承继人享有的权力,一般来说,人们能够挑选抛弃某一项权力。可是,假如承继权的抛弃是为了回绝实行奉养职责,则抛弃承继权的行为无效。接下来,听讼网小编为我们介绍相关产品。
抛弃承继权不能附加条件
不能。
问题答复:
某先生的妹妹不能以不给父亲治病为条件抛弃承继权,其仍应当承当对父亲的奉养搀扶职责。
问题叙说:
某先生的母亲前年现已逝世,其父亲名下有一套房子,某先生还有一个妹妹。现在父亲病重,需求花很多的医药费,妹妹表明其既不给父亲治病,也不承继父亲的房子。某先生问询其妹妹能否抛弃承继权?
律师对此问题进行回答:承继开端后,承继人抛弃承继权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抛弃承继的表明。没有表明的,视为承受承继。可是,承继权的抛弃为构成权,不能附加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46条规则:“承继人因抛弃承继权,致其不能实行法定职责的,抛弃承继权的行为无效。”奉养爸爸妈妈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子女不行推脱的法定职责。《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则:“子女对爸爸妈妈有奉养搀扶的职责。”在父亲病重的情况下,子女于法于理都应当不遗余力地为父亲治病,这既是在尽孝,也是在遵法。因而,某先生的妹妹不能以不给父亲治病为条件抛弃承继权,其仍应当承当对父亲的奉养搀扶职责。
法令规则抛弃承继权不能附加条件,也是为了避免某些承继人以抛弃承继权为由,躲避实行法定职责,是对老弱病残者的保护,有利于保护社会的调和安稳,具有活跃的法令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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