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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加工承揽合同的订立需要哪些准备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5 20:16
涉外加工承包合同的缔结需求哪些预备
(1)缔结前的预备
一些规划较大的涉外承包项目,尤其是与供给技能和设备相结合的项目,一般带有补偿贸易的性质,因而,在涉外承包合同正式签定之前,必定要做好订约前的预备工作,即要建立项目,编写项目建议书,作可行性调查研讨,并编写可行性研讨报告。
(2)涉外承包合同的洽谈和签定
在进行了可行性研讨并编写了可行性研讨报告之后,两边当事人便进入了合同的洽谈签约阶段.一般中方单位应自动草拟合同文本,提交两边洽谈.主办单位要组成专门的洽谈部队,一般来说,可由参与可行性研讨的人员组成商洽班子,这中包含商务人员,技能人员,管理人员和法令人员.参与洽谈的人员应该既坚持原则,又脚踏实地,有必定的灵活性。
(3)涉外承包合同的批阅
涉外承包合同有必要经国家主管部分同意,一般由对外经贸部分担任.主要从项目是否按批阅程序处理,有无可行性研讨报告,合同的定性是否精确,合同当事人的资信是否牢靠,设备价格,工缴费规范,进口料件的加工出口率与损耗率是否合理,付出方法,争议处理条款是否完善等方面进行检查,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严密性.批阅权限按之下规则:
但凡不需求国家增拨原资料,不影响燃资料动力平衡,其产品也不触及外国商场配额,一起用汇又在100万美元之下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研讨确认和批阅,报国家计委,对外经济贸易部和主管部分存案.
凡触及上述问题和用汇在1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需事前报国家计委会同对外经济贸易部等有关部,委检查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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