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哪些特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8 22:16
公司分为有限职责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假如要建立公司的话,是需求有发起人的,有的人或许不想要与别人协作,想要自己一人开设公司,是能够考虑建立一人有限职责公司。那么,一人有限职责公司有哪些特征呢?听讼网小编立刻为您答疑解惑。
一、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特征:
一、股东为一人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要一人。股东能够是自然人,也能够是法人。这是一人公司与一般景象下的有限职责公司的不同之处,一般景象下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公司的此一特征也表现其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差异,后者的出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
二、股东对公司债款承当有限职责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本质特征同于有限公司,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款承当职责,公司以其悉数产业独立承当职责,当公司产业不足以清偿其债款时,股东不承当连带职责。此系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本质差异。
三、组织机构的简化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因为只要一个出资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公司法关于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在一人公司系由股东独自一人行使。至于一人公司是否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则由公司章程规则,能够建立,也能够不建立,法令未规则其有必要建立。
二、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约束
1、再出资的约束
(1)一个自然人只能出资建立一个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不能出资建立第二个一人有限职责公司;
(2)由一个自然人出资建立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不能作为股东出资建立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但此一约束仅适用于自然人,不适用于法人。换言之,一个法人能够出资建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由一个法人建立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能够再出资建立一人有限职责公司,成为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
2、财政管帐准则方面的要求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应当在每一管帐年度终了时编制财政管帐报告,并经管帐事务所审计。
3、品格混一起的股东连带职责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产业的,即发作公司产业与股东个人产业的混淆,从而发作公司品格与股东个人品格的混淆,此刻适用公司法品格否定准则,股东有必要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公司的债权人能够将公司和公司股东作为一起债款人进行追索。公司法第63条规则:“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产业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假如你有其他疑问,能够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一、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特征:
一、股东为一人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出资人即股东只要一人。股东能够是自然人,也能够是法人。这是一人公司与一般景象下的有限职责公司的不同之处,一般景象下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一人公司的此一特征也表现其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差异,后者的出资人只能是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
二、股东对公司债款承当有限职责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本质特征同于有限公司,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款承当职责,公司以其悉数产业独立承当职责,当公司产业不足以清偿其债款时,股东不承当连带职责。此系一人公司与个人独资企业的本质差异。
三、组织机构的简化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因为只要一个出资人,所以不设股东会,公司法关于由股东会行使的职权在一人公司系由股东独自一人行使。至于一人公司是否建立董事会、监事会,则由公司章程规则,能够建立,也能够不建立,法令未规则其有必要建立。
二、公司法对一人公司的约束
1、再出资的约束
(1)一个自然人只能出资建立一个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不能出资建立第二个一人有限职责公司;
(2)由一个自然人出资建立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不能作为股东出资建立一人有限职责公司。但此一约束仅适用于自然人,不适用于法人。换言之,一个法人能够出资建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由一个法人建立的一人有限职责公司能够再出资建立一人有限职责公司,成为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
2、财政管帐准则方面的要求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应当在每一管帐年度终了时编制财政管帐报告,并经管帐事务所审计。
3、品格混一起的股东连带职责
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的产业的,即发作公司产业与股东个人产业的混淆,从而发作公司品格与股东个人品格的混淆,此刻适用公司法品格否定准则,股东有必要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公司的债权人能够将公司和公司股东作为一起债款人进行追索。公司法第63条规则:“一人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产业独立于股东自己产业的,应当对公司债款承当连带职责。”
假如你有其他疑问,能够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