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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软件按多少年摊销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1 11:59
最近,有人问:公司置办一套财务软件,财务处理上同时计入无形财物,无形财物的摊销年限是否应按不低于10年处理?主管税务局人员以为,可按24个月摊销,可是依照会计准则摊销,此种状况应按多长时限摊销?下面,听讼网小编来为你详细回答,期望对你有所协助。
答:《企业所得税法施行法令》第六十五条规则,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财物,是指企业为出产产品、供给劳务、租借或许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什物形状的非钱银性长时间财物,包含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能、商誉等。
第六十六条规则,无形财物依照以下办法承认计税根底:
(一)外购的无形财物,以购买价款和付出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归于使该财物到达预订用处发作的其他支出为计税根底;
依据上述规则,财务软件应归于上述无形财物,可按无形财物进行摊销。
别的,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告诉》(财税[2008]1号)文件规则,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契合固定财物或无形财物承认条件的,能够依照固定财物或无形财物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能够恰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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