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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一年后可以诉讼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4 04:16
日子中都会有一些劳作胶葛,不免发作当事人由于各式各样的原因对判决决议有贰言的状况,关于这些状况下的劳作争议判决的成果是否能够进行申述呢?接下因由听讼网的小编为我们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常识,欢迎我们阅览!
劳作判决一年后能够诉讼。
按相关法律规则,劳作判决后,契合法律规则景象的,能够向法院提申述讼。
相关法律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争议调停判决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作争议,除本法还有规则的外,判决判决为结局判决,判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作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作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许赔偿金,不超越当地月最低工资规范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履行国家的劳作规范在工作时间、歇息度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作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作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的判决判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判决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依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的判决判决有下列景象之一,能够自收到判决判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作争议判决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吊销判决:
(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过错的;
(二)劳作争议判决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三)违背法定程序的;
(四)判决所依据的依据是假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平判决的依据的;
(六)判决员在判决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判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检查核实判决有前款规则景象之一的,应当判决吊销。
判决判决被人民法院判决吊销的,当事人能够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作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
第五十条 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则以外的其他劳作争议案子的判决判决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判决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申述讼;期满不申述的,判决书发作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法释正2001)14号)第3条规则:劳作争议判决委员会依据《劳作法》第82条的规则,以当事人的判决请求超越60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判决、决议或许告诉,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述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越判决请求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许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此规则赋予了人民法院终究确认请求判决时效的权利。《企业劳作争议处理法令》(国务院令第117号)第23条规则: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许其他正当理由超越规则的请求判决时效的,判决委员会应当受理。这一规则与《劳作争议调停判决法》关于时效间断的规则抵触,依据后法优于前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准则,《劳作争议调停判决法》收效后应当以其为准,不再征引《企业劳作争议处理法令》的关于这个问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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