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案件的诉讼时效问题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1 10:02
一、离婚产业切割胶葛诉讼时效的法令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离婚时一方隐秘搬运变卖毁损夫妻一起产业,或假造债款妄图侵吞另一方产业的,切割夫妻一起产业时,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一起产业或假造债款的一方,能够少分或部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求再次切割夫妻一起产业。根据此条规则,夫妻两边在离婚之后,仍有产业未进行切割的,这一部分产业法令上仍归于两边的一起产业,两边对此应该是一起共有,则另一方能够从发现上述行为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要求切割产业。此刻要求切割产业的时效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则。《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则,向人民法院恳求维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恳求切割产业的诉讼时效不归于其他特别诉讼时效的规模,应当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则,离婚后产业切割的诉讼时效应为两年。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三十一条也清晰必定了上述内容。即: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求再次切割夫妻一起产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算。
二、提起吊销婚姻恳求的时刻:
《婚姻法》第十一条
1、因钳制成婚的 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 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不能提起离婚的时刻: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临产后一年内或间断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四、恳求损害赔偿的时刻:
《婚姻法解说二》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处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恳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现已清晰表明抛弃该项恳求,或许在处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撑。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恳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三)施行家庭暴力的;
(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则离婚时一方隐秘搬运变卖毁损夫妻一起产业,或假造债款妄图侵吞另一方产业的,切割夫妻一起产业时,对躲藏、搬运、变卖、毁损夫妻一起产业或假造债款的一方,能够少分或部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求再次切割夫妻一起产业。根据此条规则,夫妻两边在离婚之后,仍有产业未进行切割的,这一部分产业法令上仍归于两边的一起产业,两边对此应该是一起共有,则另一方能够从发现上述行为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要求切割产业。此刻要求切割产业的时效应当适用《民法通则》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则。《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则,向人民法院恳求维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恳求切割产业的诉讼时效不归于其他特别诉讼时效的规模,应当适用一般诉讼时效的规则,离婚后产业切割的诉讼时效应为两年。实际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说(一)》第三十一条也清晰必定了上述内容。即:当事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求再次切割夫妻一起产业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算。
二、提起吊销婚姻恳求的时刻:
《婚姻法》第十一条
1、因钳制成婚的 应当自婚姻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被不合法约束人身自由的 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不能提起离婚的时刻: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临产后一年内或间断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四、恳求损害赔偿的时刻:
《婚姻法解说二》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处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恳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现已清晰表明抛弃该项恳求,或许在处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撑。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恳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的;
(三)施行家庭暴力的;
(四)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