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概念和职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15 08:03
张律师回答: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整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组织,按照本法行使职权。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抉择公司的运营政策和出资计划;
(二)推举和替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抉择有关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
(三)审议同意董事会的陈述;
(四)审议同意监事会或许监事的陈述;
(五)审议同意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决算计划;
(六)审议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补偿亏本计划;
(七)对公司添加或许削减注册资本作出抉择;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抉择;
(九)对公司兼并、分立、改变公司方式、闭幕和清算等事项作出抉择;
(十)修正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则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方式共同表示同意的,能够不举行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抉择,并由整体股东在抉择文件上签名、盖章。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抉择公司的运营政策和出资计划;
(二)推举和替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抉择有关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
(三)审议同意董事会的陈述;
(四)审议同意监事会或许监事的陈述;
(五)审议同意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计划、决算计划;
(六)审议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计划和补偿亏本计划;
(七)对公司添加或许削减注册资本作出抉择;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抉择;
(九)对公司兼并、分立、改变公司方式、闭幕和清算等事项作出抉择;
(十)修正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则的其他职权。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方式共同表示同意的,能够不举行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抉择,并由整体股东在抉择文件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