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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1 18:32
关于被判刑死刑当即履行的案子,判定收效后,会主动发动死刑复核程序,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复核。复核需求遵从法定的程序。那么,判处死刑当即履行案子的复核程序是怎样的呢?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子,应当由审判员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复核死刑案子一般要进行以下程序:
1.提审被告人。
提审被告人是死刑复核程序的重要环节。提审被告人不只有利于使其得到最终辩解的时机,并且有利于查明案子真实状况,发现和纠正错判,实在保证被告人的辩护权。因而,提审被告人是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或核准死刑案子的必经程序。
2.检查核实檀卷资料,简称为“阅卷”。
阅卷是非常重要的复核方法,通过全面检查檀卷,能够发现原判确定违法现实是否清楚,依据是否的确、充沛,定性是否精确,法令手续是否齐备,对被告人判处死刑是否正确,以便结合提审被告人对案子作出正确的处理。
审理檀卷应当全面检查以下内容:
(1)被告人的年纪,有无责任能力,是否正在怀孕的妇女;
(2)原判定确定的首要现实是否清楚,依据是否的确、充沛; 
(3)违法情节、结果及损害程度;
(4)原审判定适用法令是否正确,是否有必要判处死刑,是否有必要当即履行;
(5)有无法定、裁夺从轻或许减轻处分的情节; 
(6)其他应当检查的状况。
3.制造复核审理陈述。
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对报请复核的死刑案子进行全面检查后,合议庭应当进行评议并写出复核审理陈述。
复核审理陈述应当包含下列内容:
(1)案子的由来和审理通过;
(2)被告人和被害人简况;
(3)案子的侦破状况; 
(4)原判定关键和控辩两边定见;
(5)对现实和依据复核后的剖析和确定;
(6)合议庭评议定见和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定见;
(7)其他需求阐明的问题。
判处死刑当即履行履行的复核程序,需求提审被告人,检查核实檀卷资料,制造复核审理陈述。原判确定现实和适用法令正确、量刑恰当的、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决予以核准。假如你状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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